至于这个破案小组的领导,自然是狱掾喜。
在秦国县一级,案件往往是县尉、县狱两个官署协同处理。县尉提供武力支援,县狱提供专业的破案人员,不过究竟由谁说了算,还得看现场官职。这才有了前几天,因为县尉体系的乡游徼官更大,带着破案小组走错了方向的事出现。
所以今日一开场,喜就直言,自己并不以官职爵位来决定话语权,众人可以畅所欲言。
“诸君,我以为,荆券就是一个幌子,是凶犯想骗吾等上当。”
黑夫作为在场官职最小,爵位最低的人,却很有说话的胆气。
一来是县右尉为他撑腰,破格将他临时调到县里,参加破案工作,要知道亭长都是在下面打下手的,很少被如此厚遇。
二来,黑夫上任以来连破大案,业绩有目共睹,至于刑侦破案方面,连怒都夸奖黑夫“颇知令史之术”。
听了黑夫这话,对面的令史乐立刻笑了起来:“黑夫亭长,那荆券,不就是你发现的么?”
黑夫也不吝承认:“是我发现的不假,但事后想想,我才觉得这荆券落在杀人现场,有诸多疑点。”
“亭长所言,我深以为然。”
一直沉默许久的怒接话了,他这几天可没少受乡游徼叔武的气。那厮为了业绩,心态失衡,一心想要尽快破案,竟不管猎户无辜,要下令严刑逼问。之后又不管不顾,一头跳进了贼人布下的陷阱里,怒苦劝无用,好几天都徒劳无功。
接着,黑夫便将这荆券的疑点一一说了出来:“其一,案发时间应当是日出之后,当时全里的男子都去了田里劳作,女眷也纷纷前去送饭,整个里像是空的。那对死者正是乘此机会通奸,凶犯也正是依仗着这段时间,入室杀人,当时死者或有大呼救命,但却没被人听到。”
“那凶犯便堂而皇之地杀害了死者,他没有再走窗户,而是开门离开。既然如此有条不紊,凶犯怎可能慌张到将代表身份的荆券丢下?这便是疑点一。”
“其二,商贾虽贱,却往往身家不菲,何至于去做杀人盗贼?只为了谋财?据猎户和里监门的家人所述,现场确实少了一些钱,但未超过六百钱,为了这六百钱而杀人,竟弃千八百钱的荆券,两者之间矛盾了,这是疑点之二。”
喜道:“如此说来,你认为,这枚荆券是伪造的?是贼盗故意丢在现场?”
黑夫道:“然也,那贼人极其狡猾,知道令史办案详细严明,他是想故意引诱吾等上当,让官府枉费心力去追查那些贩缯帛的商人。”
怒颔首道:“黑夫亭长此言有理,吾等奉命在乡市、县市追查多日,没有找到这枚荆券的右券,市掾吏处也没有记录。这枚荆券根本就没有右券,而是伪造,吾等都白忙了,通过荆券来查找凶犯已不可能,只有再想想别的法子。”
这起案子目前进入了一个瓶颈,但黑夫却没有绝望,按照刑侦课学的过的物质交换原理:进入过犯罪现场,就一定会和现场发生物质交换,也就是会留下属于犯罪证据,故完美犯罪不存在。
虽然凶犯十分狡猾,竟然还知道留下荆券误导官府,有一定的反侦察能力,但毕竟是两千多年前的贼盗,在黑夫眼里,他留下的破绽,太多了!在场的人都是侦办多不少案子的干吏,尤其是怒、乐,他们这些天里已经感到查案方向不对,便将其他证据都甄别出来,准备换个方向。
“或许,可以从凶犯所用的刀入手查起!”黑夫和怒不约而同地说道。
……
乐拿起放在案上的凶器展示给众人看,那是柄长约一尺、中脊微突的小刀,木制的刀柄很短,不足两寸,上面缠了一些麻布条,色泽暗淡,末端是个铁环,已经开裂。
这年头的短兵器,军队主要用剑,民间则是刀剑并用。有一点身份地位的人佩戴长剑,地位卑微却又喜好武力的人则只能带如同匕首般的短剑,还有这种短刀,挂在腰间,走动时晃动会拍击大腿,故称之为“拍髀”。
尉史安圃提出质疑:“县中公士、黔首,均喜好武艺,每年更卒训练都,均会置办兵器,拍髀便宜,价不过几十钱,故人手一把,佩者不下数百人,光凭此物,如何寻找?”
“当然不止是凭借一把刀。”
怒也提出了自己的想法:“据里监门的家人说,里监门的确是佩剑出门的,但现场却发现剑被带走,只留剑鞘。”“凶犯是个聪明人,他也知道,带着刀离开,上面的血迹会惹来麻烦,所以便弃刀取剑,但却不带走剑鞘,黑夫亭长,你以为这是为何?”
黑夫刚才一直默默地听着,此刻立即应道:“因为剑鞘上漆有显眼的花纹,带在身上太过显眼。”
“那为何非要拿走剑呢?”
“若只带着刀鞘而鞘中空空如也,依然逃不过令史之眼。”
“不错。”
怒点头:“吾等试过了,那剑鞘刚好能放下刀,反之,凶犯的刀鞘也能放下剑!也就是说,现如今,那凶犯腰间的刀鞘里,装着的,应当是里监门的剑!”
“可若是……凶犯连鞘带剑一起扔了呢?”尉史安圃忧心忡忡,这样的话,他们的方向又要错了。
“尉史出身学室罢?”
这时候,喜突然发话了,这个安圃年纪才二十多,皮肤白净,还有氏,一看就是从小衣食无虞的。
所以他无法理解最底层穷苦黔首们的想法。
喜不必让人去搜检竹简,就能将一些他办过的案子徐徐道来。
“今王七年,我在鄢县做令史,当时鄢县发生了一场劫案,案犯乃一无爵黔首,他以一张一石的敝弓劫掠闾右富户,劫得一千余钱,揣满了衣裳。但在翻墙垣逃跑时,那张弓从他肩上滑落。这黔首竟舍不得那张不值三十钱的弓,又跳下垣墙拣拾,结果弓捡上来,钱又掉了。如此反复两次,耽误了时间,最后他被闻讯赶来的邻里抓住,送官斩趾为城旦。”
“今王十二年时,我成了鄢县狱吏,又亲眼见到有一个案犯,因为同样的事被捕获送入狱中。有一位公士挖洞穴进入一个人家,盗取衣物,可在出来时,却不慎将他脚上穿着的布履掉在里面了,按理说布履不过二十钱,既然已经盗取了衣物帛履,大可弃之。但这公士竟又返回寻找,结果被主人当场抓住,送官黥为城旦。”
讲完这两个案例后,喜道:“这两个贼人是够蠢的,但并非他们不知贵贱,而是穷惯了,哪怕只是一只草履,也会舍不得。依我看,此案凶犯也是个出身卑微,家境贫寒的,杀人后见财起意,将室内搜刮一空,数百钱统统带走。他明明可以不拿剑,却非要拿,既然拿了剑,他便不会轻易丢弃……”
“狱掾此言有理!”
听完了喜讲述的案例,尉史安圃不再疑虑,起身请命道:“既如此,还望狱掾发文书,我也去请示县尉,立即拘捕县中所有佩戴刀剑的轻侠少年,关起来一个个检验,必能有所收获!”
黑夫闻言,立刻反对道:“这样的话,拘捕人数太多了,动辄数百人,本县的牢狱可再容纳不下。”
一边说,黑夫还一边看了喜一眼,上一次盲山里的事件才过去几个月,集市口血迹仍在,县人记忆犹新,若是再度大批量拘捕,肯定会引发恐慌。一不小心,还会把县中那些佩戴刀剑的少年们逼到对立面去。
万一这群人受了蛊惑,来个暴力拒捕,杀官亡命的话,那事情可就闹大了。
所以他委婉地说道:“只是一起盗杀案,不至于闹这样大声势,影响不好,县令、县丞、县尉处肯定会为难,我看还是不要张扬,一个个私下审问比较妥当。”
尉史安圃却道:“那得问到什么时候,说不定惊动了案犯,让他跑了。”
黑夫这时候笑了:“我倒是有个主意,可以继续缩小需要查访的人群,喜君可否让我一试?”
喜点了点头:“你且说来听听。”
黑夫起身,来到厅堂中央,捋起下裳,指着自己穿着方口船形履的脚道:“不瞒诸君,我可以根据足迹脚印的长短,来推算出案犯的身高!”
PS:起晚了,哈哈,虽然我知道你们都没起(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