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君瑶:“不是,所以我欠你的钱就算了吧。”
夜羽宸:“一事归一事。”
沈君瑶滴汗,暗骂老狐狸。
她拿起披萨喂女儿,不忘记礼貌地说:“那我们不客气了。”
沈彤彤长这么大,哪里有吃过披萨这种贵东西,早就想吃进肚子里看看是什么味道。
只见披萨食材丰富,上面黄色的芝士丝丝相扣,嫩黄中带着焦色,喷香喷香的。
她迫不及待张嘴咬一口,感觉口感极佳,嘴巴里尽是她喜欢的小墨鱼和小虾。
简直就是人间美味啊。
一口没吃完,她又咬了一口,贪吃的表情丰富多彩,完全忘记她要装哭惹人烦事情。
沈君瑶等女儿吃了两口后,她也咬上一口,记忆里披萨的美味跟现实重叠,事隔多年再吃上喜欢的食物,她感觉太幸福和美好。
就这样子,这对母女们吃得欢快高兴,根本不记得找借口遁走的事情。
坐在对面的夜羽宸看着她们,原本随意友善的笑颜褪下,换上一贯冷酷傲慢的姿态,吃掉手上的披萨后,他拿起咖啡细细品尝。
不得不承认小不点在她心目中的重要性,以前跟他撒娇泼赖的娇蛮小公主,现在变成懂得照顾别人的好妈妈。
沈君瑶跟世界上的妈妈一样,有着与生俱内的母性,对自家孩子呵护备至。
喂她吃东西的动作认真而温和,仿佛生怕女儿饿着噎着,时不时很有耐性地解释她听,披萨里面有些什么食材。
从女儿的回答里,她找出女儿对食物的偏爱,答应孩子以后给她买给她做。
这样子的沈君瑶温柔细腻,富有耐心,却从来没有对他这般好至极致。
她对他最好最好的时候,应该是在她倒追他的那阵子,每天跑食堂给他打饭,每天跑宿舍给他洗衣服,每天守在图书馆里等他。
她给他做过很多事情,讨得他满心欢喜,却从来没有喊过他宝贝和亲爱的。
唯独一次在他们的初夜,事后她缩在他怀里,含羞答答地喊他一声老公。
那是他此生听过最美好的词组,也是此生他无法忘记的两个字。
情动之时他激动得无以复加,相约以后以老公老婆相称,等他们大学毕业后马上结婚,可是谁又会想到,那天之后她离开了他。
为此,此情此景着实让夜羽宸很吃味,嫉妒得握着杯子的指尖轻颤。
其实,她从来不知道,在她对他一见钟情前,他已经留意她很久很久。
那年夏天,他在图书馆里埋头苦读,突然听见窗外传来银铃般的笑声,感觉那把笑声很动听,忍不住走向窗户前探看。
只见楼下坐着几名女孩子,有说有笑,而她在人群里最扎眼也最漂亮。
短裤白衫,白色的帆布鞋的她,坐在秋千上荡呀荡,那双白皙修长的美腿,就这般一直荡进他的心坎。
阳光底下,笑容满脸的人儿五官精致白净,如此可爱迷人。
自此,每次他前往图书馆温习时,都会站在那扇窗前眺望,寻找那抹清新亮丽的倩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