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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7章 海禁缘由
作者:乐港船长更新时间:2024-11-21 09:58:55
第0037章 海禁缘由

皇帝与尚宝司卿在中极殿讨论矿税一事,袁可立向朱由校提了两个收矿税的例子。

万历三十一年十月,山西巡抚白希绣向神宗揭发,山西每年征解税银四万五千二百两,税监孙朝只向内库进奉一万五千八百两,其余两万九千四百两全部被孙朝假称拖欠的手法占为己有。收上来的税银超过六成都被太监孙朝贪污了。

万历三十三年十二月,山东巡抚向神宗揭发,税监马堂每年抽取各种税银在二十五万到二十六万两之间,而每年向内库进奉才七万八千两白银,七年之内隐匿税银一百三十余万两。收上来的税银超过七成都被太监马堂贪污了。

“矿税太监在万历二十五年至万历三十四年间向内库进奉了五百六十九万两白银,陛下你想想,落入矿税太监腰包里的白银有多少。”袁可立郑重说道。

“也就说神宗皇帝只拿了矿税的一点零头,矿税太监各个成了暴发户,是开矿征税事件的真正受益者。”朱由校疑惑地问道。

“是的,陛下。神宗皇帝只拿到矿税的一点零头,却把整个国家搞得民穷财尽,经济萧条。也正是因为如此引发了一系列民变,最严重的就是临清民变。税监马堂在临清的新城、旧城内遍布税吏,竭泽而渔。凡遇背负肩挑米豆杂粮的小贩也不放过,以致小商小贩不敢到城里做买卖,小民生计受到很大影响。临清百姓抗议,马堂却派人向百姓射箭,百姓群情激愤闯入衙门与衙役打斗,并放火烧了衙门。临清守备王炀从火中救出马堂,却不料遭到马堂手下郑惟明的诬陷。郑惟明为了替马堂掩饰罪行,把导致民变的责任推到王炀身上。神宗接到奏报,立即下旨把临清守备王炀逮至京师审讯。王炀莫名其妙的成了替罪羊,马堂却逍遥法外。”

袁可立说完这一大段话,呼哧呼哧地喘气,皇帝马上吩咐太监给他递了一杯茶。袁可立喝完茶,皇帝接着问:

“袁爱卿,你说对商业破坏很大,能不能具体一点。民变也有可能是有人故意挑唆。”

“回禀陛下,万历三十年户部尚书赵世卿报告,临清原有绸缎店三十二家,关闭了二十一家;原有布店七十二家,关闭了四十五家;原有杂货店六十五家,关闭了四十一家。商业极度萧条,行商几乎绝迹。大明七大钞关所征收的关税,不但没有增加反而大幅度减少。陛下,这难道不能说明问题么?”

“朕明白了,袁爱卿放宽心,朕不会再提收矿税的事。但是现在朝廷需要更多的税款,这该从何得来呢?”

“陛下,一方面是清丈田亩,另一方面还是从商税上着手。在万历中期,各地商业繁茂,从实际上说多收商税是可行的。然而经过矿监税监的对商业的巧取豪夺以后,行商大量减少,市场逐渐萧条。现在多设钞关,但是管理好钞关与钞关之间的交通,确定一个准确的合理的货物税,严格处罚增加杂税贪污公款的官吏,这样朝廷仍然可以多收到税而且不影响百姓的生活。商税的高增长不在今年,而是在商贸繁荣以后。”

穿越者一听,大概明白,袁可立是想扩大税基,而不是增高税率。这样做是为长治久安着想,不能解燃眉之急。

“袁爱卿,这个建议好是好,但是时间太长了,远水救不了近火。”

“微臣还有一个办法,能大幅度增加商税收入。这个办法风险很大,很多朝臣会激烈反对。”

“什么办法?”皇帝前屈着身子问道。

“进一步放开海禁。”袁可立这句话说得一字一顿、斩钉截铁,仿佛下了很大决心似的,然后他又做了进一步的解释:“只要能从海上贸易赚到钱,财政的难题就解决了一半。”

“好,袁爱卿,那你多讲一讲海贸的事情,朕很有兴趣。”朱由校顿时眼睛发亮,要知道从十六世纪到十八世纪正好是全球的大航海时代。在明朝,能意识到海洋价值的臣子是难能可贵的。

“回陛下,那微臣就要啰嗦几句从头讲起了。太祖皇帝建立大明以后,厉行海禁,片板不许下海,并作为祖训要后世子孙奉行不渝。当时太祖皇帝是有他老人家的原因,当时在东南海上有两股势力对我大明构成威胁:一是被太祖皇帝击溃的张士诚、方国珍的余部,二是倭寇的侵扰。后来这两个威胁都被成祖皇帝一一解决,才有了三宝太监郑和七下西洋的壮举,可谓是乘长风破万里浪。”

“朕听说成化年间,宪宗皇帝想仿照成祖皇帝派人下西洋,下令索取郑和下西洋的案卷。兵部尚书项忠派人去取,找了三天也没有找到。原因是这些案卷已经被刘大夏拿去提前焚毁。有没有这件事啊?”

“陛下是看了《殊域周咨录》这本书才有这个问题吧,臣也看过这本书。刘大夏焚毁郑和下西洋档案这件事纯属子虚乌有,这本书的记载有错误。刘大夏只是把档案藏起来了,劝谏宪宗皇帝打消下西洋的念头以后,就把档案送回去了。浙江归安有个年轻人叫茅元仪,是茅坤的孙子。他正在写一本兵书叫《武备志》,其中就引用了下西洋的档案。”

“原来是这样,朕不学无术了,袁爱卿接着说。”

“虽然咱们大明开国之初实施海禁,但并没有隔绝与海外列国的贸易,当时有朝贡贸易来充实国库。当时外邦番国呈献给大明皇帝的贡品只是一小部分货物,其余大部分的附加货物要经过朝廷的定价。货物中的六成由朝廷估价购买。”

朱由校听完恍然大悟,这种由“买方”定价的行为,其实就是在变相地收取实物税。

袁可立见皇上听懂了的样子,继续解释道:“洪武朝时,日本国进贡刀剑,朝廷定的估价为三贯。”

“三贯”指的是宝钞价格,而宝钞是一种没有准备金制度的不可兑换货币,币值非常不稳定,三贯在当时仅相当于一只鸡的价格。如果贡使要换瓷器和铁器,那所付出的代价则更高:一个青花白瓷碗价钞三百贯,相当于一百把日本刀的价格;一口三尺阔的铁锅价钞一百五十贯,相当于五十把日本刀。

“后来,永乐朝,成祖皇帝派郑和下西洋打通贸易路线,通过朝贡得到大量的香料。这些香料可以用于支付国内大量文武官员的俸禄。”

“朕大概明白了,咱们大明朝贡收的基本都是实物,不是现银。”

“陛下英明,事实的确如此。南宋高宗末年,仅市舶收入一年即达两百万贯。元朝前期,一年商税折银一般在四百五十万两左右,其中市舶收入占极大的比重。我大明建国初年商税只有二十几万两,跟农税相比可以说是九牛一毛。为什么呢,因为朝贡来的货物没有计算在商税里头。”

“那袁爱卿你说一说,为何太祖皇帝不扩大海上贸易,多收点商税啊?”

“回陛下,一部分原因是我大明建国初年尚属于休养生息的时候,商业并不发达。另外宋代有严重的冗官、冗兵、冗费的问题,财政负担重,而疆域狭小,农业税收有限,需要依靠商业和海外贸易的税收来补充。太祖皇帝实行军屯,规模庞大且行之有效,因而太祖皇帝时的财政不需要负担军费的支出。正因如此,太祖皇帝才说养兵百万,不费百姓一粒米。我大明疆域远比宋朝广大,所以农税也比宋代多得多。我大明官员的数量也不像宋代那么庞大,官员的俸禄也比较低。国家财政主要依靠农业的税收即可维持,不需要过度依靠海贸的税收。”

“朕明白了,既然有海禁,应该只有朝贡,没有私人海商了?”

“回陛下,虽然有海禁,但是私下的海上贸易一直在进行。直到正德年间,武宗皇帝虽然有些荒唐,但是也正是在他执政期间,市舶司正式有了税收。正德年间的抽分法,对贡使的附带私物抽十分之二的实物税。后来对大明海商也渐渐的照此办理。因此海禁虽未明令废除,但实际上已网开一面。以广东布政使吴廷举为代表的一部分开明官僚认为,私人海外贸易百法难防,无法禁绝,不如因势利导,放宽海禁,承认私人海外贸易合法,从中可以征收较多的商税,增加财政收入,补充军饷,弥补财政上的困难。但是也有保守官僚反对,比如说当时的广东布政司参议陈伯献,他就反对抽分。”

“那也就是说,海禁从正德年间就是子虚乌有了?”

“准确的说,是闽浙一带地方官府彻底管不住海贸走私了。佛郎机人乘着他们的走私船,占领了沿海的一部分岛屿做生意,他们与大明当地的商人搭桥,贿赂地方官吏,使得走私贸易急剧扩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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