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一件棘手的事是,他公司的摄像头只安装了摄影棚大门外和摄影棚大门内两个,并没有一个是对着化妆间的,而且为了照顾人的隐禾厶,化妆间里面也没有摄像头,这样,许薇到底进没进化妆间,以及摄影棚的人有没有进入化妆间,他没办法看到。
这时他的手机响起来:“喂你好,宫卓希。”
“喂,Boss,是我,陈元琛。”
“嗯,怎么?”宫卓希又看了一眼手机,揉揉已经有些酸痛的睛明穴:刚刚电话接的急,他没看清是助理打来的。
“Boss,检测结果出来了,是粉饼内被人掺杂了东西。”
“确定是人为混入的吗?”宫卓希划重点。
“确定。”陈元琛打包票。
“好。你回来,派两个保镖暗中保护病房。”
“是!”
挂了电话,宫卓希把公司的高层都想了一下,确定千絮来当公司代言人,并不会妨碍到高层什么事。
到底是谁在出手?难道是竞争对手?可是他的新代言人还没对外公开,那些人是从何得知昨天千絮要拍摄的呢?
一定是内鬼无疑!
和陈元琛二人审完许薇已经夜幕低垂了,许薇一听到宫卓希的审讯也是大惊失色,连声说自己没有做过这些事情,她还说她只是看不惯千絮被录用所以搞点小动作而已,她绝对不会做害人的事情。
看起来不像是假的,调查一时之间陷入僵局。
市医院那边传来消息说千絮醒了,宫卓希放弃僵持,立刻奔赴市医院。
去的时候医院里人很多,千絮的三个舍友,父母亲戚什么的都在,就连千秀心的妈妈也才刚刚探望了准备回家。
千秀心因为要送妈妈离开,两人站在那里等电梯,千秀心百无聊赖地玩手机,结果电梯来了,她一抬头,就看到宫卓希高大的身躯站在自己的面前。
她愣了一下,随即立刻收起手机和宫卓希打招呼:“宫总,您好。”
千絮的表姐,和千絮打架的那个,宫卓希记得她。
一想到这人曾经打过千絮,宫卓希的眼神就已经冷了,他只是朝千秀心点点头,随后打算绕道走开。
饶是宫卓希只看了她一眼,回应招呼也只是点了一下头,但是千秀心仍旧激动不已,看着宫卓希走开,千秀心连忙把妈妈塞到电梯里面,丢了一句:“到家给我电话”,便去追宫卓希。
宫卓希走路的步伐挺快,千秀心需要小跑才能追得上,她走在他身边问他:“宫总您也是来看千絮的吗?千絮好福气。”
其实千絮是在宫氏集团干活时受的伤,宫氏集团派人来看她理所应当,但是宫卓希亲自来,这就是千絮走好运了。
千秀心这么想,宫卓希可不这么想,他忽略掉千秀心的话一直往前走,终于来到病房门前。
陈元琛要给宫卓希开门,结果千秀心抢先一步握住门把手。
宫卓希又看了她一眼,千秀心羞涩地站在门边说:“您请进。”
宫卓希大步流星地走了进去,剩下千秀心站在那儿北风萧萧雪花飘飘。
千秀心有些小失望,但是她给自己打气,一定要再接再厉!现在千絮整张脸都坏了,变成一个丑八怪,都不知道什么时候才能恢复,而她却依旧长得这么清新可人。没了千絮这个阻碍,只要她在宫卓希面前多蹦跶几次,她就不信宫卓希还看她不上眼。
不过是她家里情况不如千絮而已,童话故事里那么多灰姑娘,最后还不是嫁给了王子?
现在千絮因为宫氏集团而受伤,也许宫卓希出于愧疚会经常过来,这倒是一个好机会,说来她还得感激千絮给她制造机会呢。
再有舅舅舅妈因为这件事对宫卓希有怨气,总算不会是想撮合千絮和宫卓希的态度了,这时候她不把握什么时候把握?说不定等千絮好了后,舅舅舅妈好了伤疤忘了疼,又开始撮合他们两呢?毕竟宫卓希是实打实的金龟婿,舅舅顶不住讠秀惑很正常。
想到这里,她鄙夷地看了病房里舅舅一眼。
说是多么关心女儿,到头来还不是把他的女儿当做赚钱的工具,啧啧,富贵人家就是这样,一点人性也没有。
她关上病房门走进去。
宫卓希站在卧室门口,看着满脸通红的千絮半躺着,在李美华的帮助下喝水。
千絮的整张脸都起了丘疹,唯有她一双圆溜溜的眼睛完好无损,那双眼睛啊,宫卓希想起他第一次见到千絮,他就是被她的这双眼睛所吸引。
但是现在眼睛里的光亮不在,千絮很是疲惫的模样。
都是他的错。
他都心疼到骨子里去了,可是却不能表现分毫,二十年来养成风雨不动安如山的气质和外表让他很难有情绪外露的时候。
而且他现在什么也不是,凭什么心疼她呢?
这样想着,宫卓希人生第一次有想交女朋友的冲动了。
过去,他一直以为女孩子这种生物,就是烦人的存在,女孩子她会哭,会闹,会有各种各样的脾气,以及很多让他难以理解的行径,那些时候,他只要一想到有个女的以他女朋友的名义站在他的身边,时常提着一些近乎苛刻的要求……他只要一想到他除了工作之外,还得花心思去陪一个女的,浪费时间,浪费脑细胞的那种,他就非常厌烦。
所以今年二十五岁的他从来都是女性勿近的状态,别说是什么堂姐表妹的,就连他的母亲,他自从自己独立之后也从家中别墅搬了出来,一个人生活。
他的秘书团队他更愿意招男士,因为男士不拖沓,睿智,不会被感性冲昏头脑,更重要的是,一起走出门,不会被人误会,不会招惹各种绯闻,多么省事。
现在想一想,他生活中接触最多的女性,估计就是家里的保洁阿姨吧,但是保洁阿姨他请的是钟点工,就是那种需要她就招呼她来,不需要她就让她消失的那种钟点工,一个人清汤寡水地过了这么多年。
如果让千絮做他的女朋友呢?
也许她会在他办公室的沙发上等他下班,或规矩地坐着,或看杂志看手机,或直接在沙发上滚来滚去一刻不停。
也许她会黏着他让他带她去更多好玩的店,周末了一定要自己陪她去逛街,累了她需要他给买瓶水或者买一份冰淇淋。
从此他的生活就这么明媚起来了,回到家不再是黑白灰三种色彩,在公司不是除了俯瞰城市就是工作,闲暇时间也许他陪着她很忙,也许他陪着她很悠闲……
貌似还不错的样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