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他眼里,这些钱财远不如生命、兄弟、亲人来的重要,钱没了或许可以再赚,但是生命、兄弟、亲人没了,就永远不复存在了。
凌元九不似洪晨曦那么喜欢喝酒,只是偶尔喝几口,看见这类顶级红酒,也忍不住蠢蠢欲动了起来,他开口说:“燊哥,快开酒吧!”
“嗯。”秦燊手里拿着红酒走到宋时月身边,拍了拍她的肩膀,说:“老婆,开瓶器在哪里?”
“我找找。”宋时月来家里这么久,虽然从来没有用过开瓶器,但也知道开瓶器放在抽屉里。于是,她从座位上起身,从抽屉里找出开瓶器,并交给秦燊。
只见秦燊拿起开瓶器,手法一流的将木塞打开,如行云流水般将红酒倒入醒酒器中。
洪晨曦迫不及待的从酒瓶里倒了一小口红酒,慢慢的品尝了起来,感觉红酒在口腔回味无穷,他说:“嗯~~酒虽然没有醒,但是入口确实与我们喝的一般红酒不同,果然是好酒。”
“嗯~既然是好酒,那今晚可要多喝点哦!”凌元九笑笑,别看洪晨曦像是懂得品酒的模样,不过是他装模作样而已。其实他哪里懂酒,就是个门外汉而已,要不是这里有外人在,他早就想拆他的台了。
年份越高的红酒,由于储存、发酵时间过长,所以需要长时间的醒酒,才能将红酒的味道发挥极致。
秦燊虽然不喝酒,这个道理自然知道,只不过今天刚到家就开饭了,酒也是刚开的,已经没有时间醒酒了,只能将就着喝了。
他说:“没事,我酒窖里还有不少珍藏的好酒,下次有时间,再来我家喝,我肯定提前把酒醒好。”
洪晨曦指着他说道:“好,这可是你说的哦,可不能反悔。”
其实,他现在想着的是,什么时候找个借口把秦燊的酒窖搬空,像他这么那么钟爱酒的人,看见那么多好酒,怎么可能会放过呢?
宋母觉得今日的晚宴就是年轻人的主场,她这个老太婆跟不上时代潮流,也不懂得品酒,什么话也没说,独自一人默默的吃着碗里的饭菜。
宋晶晶的想法与宋母恰恰相反,她作为穷苦人,正好有这么一个机会接触如此多金帅气的男人,她便想要融入这种生活。
于是,她手里拿起高脚杯,站起身,目光希冀的望着秦燊,说:“姐夫,给我也倒一杯红酒吧!我也想尝尝拉菲的味道。”
秦燊今天难得高兴,也就不去计较这么多了,他拿起小分酒器,给宋晶晶的高脚杯里倒了点点红酒,接着走到宋时月身边,问:“老婆,要不你也喝一点吧!”
宋时月不动声色的看着在场人的一举一动,她觉得秦燊的这两位朋友性格很不错,她挺愿意和他们说话的,忽然听见秦燊在耳边的呢喃,她缓缓抬眸与他对视,抿唇莞尔一笑,“好啊!”
两人眼中神情对望,看着洪晨曦和凌元九两人鸡皮疙瘩起了一地。这叫什么?这简直就是撒狗粮啊!让他们这些单身汪情何以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