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球。
小青山道场。
苏青关闭了聊天群,盘坐在清风亭中。
双眼似睁似闭,正在慢慢体悟着这一次洪荒之行的得失。
总的来说,这一次洪荒之行,收获自然是大大的。
拜入圣人门下,成为太清圣人的弟子,好处自是不言而喻。
以后苏青也算是有了后台,不再是单打独斗。
可以名正言顺的自称是圣人弟子,比以前散修舒服多了。
这只是隐形的好处。
现阶段的好处,当场聆听太清讲道,他的境界从十阶真仙之境,跨入十三阶金仙之境。
还顺便领悟了两门大神通:太清神雷、一气化三清。
除此之外,太清圣人还赐下一件中品先天灵宝青云珠。
要知道,大部分洪荒散修连下品先天灵宝都没见过,何况是中品先天灵宝了。
除了那些走了狗屎运的幸运儿,也就只有大势力才会有。
苏青不过区区金仙,手里就有一件下品先天灵宝盘龙弓、一件中品先天灵宝青云珠。
这就是背靠大树好乘凉的好处,成为圣人弟子,利大于弊,何乐而不为?
“不愧是圣人,随便从手指缝里漏出一点,就足够我武装到牙齿上了。”
看着泥丸宫中温养的两件灵宝,苏青不由暗道。
青云珠悬于头顶为防御,盘龙弓在手为攻击,几可横扫同阶无敌!
“太清虽然没有明说要我们干什么,但他的意思却跟我之前猜测的一样,让我们在各自的世界里传道!”
“传播人教,让全世界都沐浴在太清的仙光之下。”
收回目光,苏青将传道之事放在心里。
“先顾好自身修炼吧.”
这次洪荒之行,苏青明悟了未来的方向,前途一片光明。
世间修行之法成千上万种体系,但殊途同归,到了金仙之境,都大差不差。
到了金仙之境,寻常的吐纳只能提升法力,已经无法增长道行。
按太清讲道时所说,真仙堪堪有了求道的资本,因为大道无涯,我生而有涯。
所以,只有达到真仙境,寿元无穷,才有求道的资格。
天仙境,领悟法则,初步接触到法则更深层次的运用,谓之知其然而不知其所以然。
玄仙境,逐渐深入,刨析法则的本质,算是知其然也知其所以然。
金仙境和太乙境,则是开始领悟大道,如五行大道、阴阳大道、因果大道、空间大道等。
至于大罗之境,须得领悟一条完整的大道,方能成为一道之祖。
到了后面的准圣、混元等境界,苏青的境界太低,无法知晓。
现在的苏青,就相当于大道之外的门外汉,能自创神通或是仙术,却对大道一无所知。
然而,神通或仙术只是护法的手段,增加对敌的实力,于大道本身无益。
归根结柢,还是要领悟大道。
这个境界,讲究的是一个悟字。
但悟也有高低,悟道为上,悟法为中,悟术为下。
悟道,乃参悟大道,内观己身,于道途上披荆斩棘,开辟出属于自己的道。
比如说武道、仙道、魔道、魂道、鬼道、妖道、本源之道、御兽之道、剑道等。
如同开创出遮天法的荒天帝一般,硬生生开创出一条道。
没有任何修行遮天法的修行者能超越荒天帝,因为他就是此道之祖。
又比如,洪荒仙道乃鸿钧道祖所开创,后来者想要超越他,千难万难。
修道者,何以超越一道之祖?
混沌有边界,大道有尽头,山高没我高,大道没有大,混沌我为巅!
这就是道祖!
而悟法,即沿着前人的道路前行,领悟出属于自己的法,却很难跳出前人的路。
如无始大帝等,他们虽然开创出各自的法,却依然无法超脱荒天帝所开辟的道。
纵使他们能在第五秘境之上开辟出第六第七,乃至于第九秘境,那又如何?
也不可能超越一道之祖的成就,纵使能与其等同,已然是难以想象的成就。
而悟术,更是拾人牙慧,不断追寻所谓的神功秘法,纵使撞了天运,悟出神通秘术,最终也难有大成就。
芸芸众生,概莫如是。
以苏青如今的境界,想要领悟大道,太难太难了。
他根本就摸不着头脑,不知该如何下手。
悟道之事,最是艰难!
不仅如此,大道隐没不显,想要领悟,怕是千年万年也没有任何收获。
“难难难!”
想到这里,苏青不由脑壳疼。
难怪传说之中的那些仙神们,动不动就闭关几千年。
一朝出关,外面的世界早已是沧海桑田。
风云变幻大王旗,世上再无相识人。
“这样下去不行啊”
苏青不由得喃喃自语,体验过坐火箭般提升实力的快感,让他慢慢领悟大道,比杀了他还难受。
毕竟,他如今满打满算也才二十七岁,却已然有着十三阶金仙之境的境界。
可正因为提升的太快了,导致他根本就不知道该从哪里着手才能领悟大道。
大道三千,他该从哪里入手,又该选择哪一条大道。
“时间空间、因果命运.这些大道太过玄奥,还是别考虑了。”
“五行、阴阳较为简单一些,不如从这些大道着手。”
收回思绪,苏青心里渐渐有了思路。
时间和空间之类的大道太过飘渺,想要领悟怕是极难极难。
不如将目标放在一些较为平常的大道上,比如五行、阴阳。
“五行,为金木水火土”
“有了!”
这时,苏青似乎想到了什么,心念一动,打开聊天群商城。
在千万种商品里,他挑选一番后,找到四枚神格。
花费2点积分之后,将这四枚神格买下。
再将随身空间里的水系下位神格取出,自此集齐了金木水火土五行神格。
“炼化!”
苏青割破手指,将五枚神格滴血认主。
“嗡”
宇宙意志降临,苏青分割出一丝元神,多出了五个神分身。
金元素法则、木元素法则、水元素法则、火元素法则、土元素法则。
每种元素法则都有六种玄奥,刹那间,三十种玄奥齐齐涌上心头。
苏青不由盘坐下来,慢慢消化并体悟这些玄奥。
平行世界,蓝星。
安明,铁路家属小区。
丁红丽拿着崭新的身份证,兜兜转转间,又回到了初始新手村。
她穿越而来,附身于小猫咪体内时,所在的那个铁路家属小区。
户籍所在地,也是这个小区,她杜撰的身份变成了一个十八岁的孤儿。
她那不存在的父母则是因公牺牲,给她留下一套房子和一些抚恤金。
今年高中毕业,成绩一般般,没有考上大学,只考中了大专。
用钥匙打开房门,丁红丽走进了这个世界的家。
房子位于三楼,三室两厅,九十八平,里面的布局很简单。
“我得找点事来找发时间.”
躺在客厅的布沙发上,丁红丽喃喃自语道。
人若是太过无聊,无所事事,那会疯掉的。
她不准备去读大专,浪费时间,没什么意思。
“先看看这个世界的情况。”
想了想,丁红丽翻手取出一个崭新的橘子手机。
这款手机是西方的最新科技,摆脱了原本旧款的键盘,使用液晶触摸屏,时尚大气有档次。
它的售价高达5888元,而当下的人均工资也才800元/月。
饶是如此,它自上市发售以来,立即引起了全世界人的追捧。
很多年轻人以拥有一台橘子手机为荣,拿在手上,回头率百分百。
“明星方面,没有华仔,没有星爷,没有奶茶伦,没有”
“文化方面,没有李白,没有杜甫,没有苏轼,没有.”
“咦,竟然有一个天龙网,不过,跟前世的榕树网差不多,并不是起点的收费模式。”
“还真是平行世界,跟前世的区别太大了。”
浏览了一阵此界的互联网之后,丁红丽心里有底了。
同时,她也确定了接下来的事业:写小说。
当明星不容易入门,虽然她有前世的作品在手,却也不容易出头。
但写小说就不同了,几乎没有什么门槛,只要有手就行。
据她了解,此界的网文几乎是荒漠,还处于出版阶段和网文连载的转变期。
如天龙网,上面的男频几乎全是武侠,全是‘掉下悬崖得神功’的老套路。
女频几乎都是言情,老掉牙的‘车祸、癌症、治不好’的狗血剧情。
这些小说只在网上免费连载前面的几万字,后面的内容就需要线下购买实体书了。
作者们将前面的章节放到网上连载,一是为了打响名气,二是为了寻找出版社。
“女频的受众相对来说,比男频小多了,还是选择男频吧。”
考虑了一番,丁红丽决定了自己的第一部作品分类。
“抄哪本书呢,诛仙?斗破?”
对于抄书,丁红丽没有半点心理负担。
她只是在纠结,该选择哪一本而已。
“还是选择诛仙吧,再加上它本身就有主题歌曲,以后改编游戏、电视、电影之类的也更容易一些。”
“等哪天不想抄小说了,我还可以去混一混影视界、歌唱界。”
打了个响指,愉快的决定第一本处女作。
丁红丽打开手机自带的文档软件,开始码字:
书名:诛仙
简介:这世间本是没什么神仙的,但自太古以来,人类眼见周遭
一口气写完一万字,so easy!
踏入仙境之后,丁红丽的记忆得到强化,前世看到的每一个字都清晰的记录在脑海里。
就算用手机码字,她的打字速度也达到了每小时八千字的恐怖速度。
如果换成电脑键盘,再多多练习一阵,怕是能提升到一万、两万的时速。
保存文档之后,丁红丽打开手机浏览器里的天龙网,注册了一个账号:九天仙女。
将刚刚码出来的一万字丢了上去,再留了一个邮箱号码便于联系,她就关闭了网站。
接着又开始码字存稿,争取尽快将《诛仙》全文的一百多万字写完。
黑猫是龙华出版社的老编辑,从业十多年,带出不少作者,在业内颇有名气。
只不过,最近两年龙华出版社开始走下坡路,签约的作者要么封笔、要么合同到期跑路。
身为老编辑,黑猫自然也是压力巨大。
“咦,诛仙?好大的口气!”
这天,他在出版社的电脑上浏览天龙网,日常扫榜,看看能否捡漏,在扫完一堆无病呻吟的辣鸡书之后,突然有一本名为《诛仙》的小说出现在他的眼前。
“文笔一般,故事还是挺新颖的,有点儿意思!”
看完一万字正文,黑猫意犹未尽,迫切期待下面的剧情。
看到后面的邮箱地址,他想了想,给对方发送了一封签约邮件。
“龙华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等丁红丽看到邮件时,已经是四个小时之后了。
她查了一下,龙华只是国内的二流出版社,且正在走下坡路。
“算了,先看看他能出什么价。”
本不想理会,但她转念一想,先看看对方的诚意如何。
按对方邮件所留的企鹅账号,丁红丽加了对方的好友。
“千字二十?打发叫花子呢?”
和那名叫黑猫的编辑加上好友之后,对方二话不说,甩过来一份合同。
丁红丽大概扫了一眼,差点跳脚骂娘。
别说版税了,只能拿固定的千字二十稿费,还是税前。
而且,还是全版权,只要她签完合同,那诛仙的版权全归对方出版社所有。
除非是脑子进水了,丁红丽才会答应这样的条件。
她想也没想,直接就将对方给拉黑了。
欺负新人也没这么欺负的,真当她丁红丽是普通人么?
诛仙的质量摆在那里!
接下来的几天,丁红丽每天更新四千字,一边吸引人气,一边存稿。
果然,在接下来的几天里,陆续收到全国各大出版社的签约意向。
她在其中挑选了一番,选中一家名叫‘天下’的出版社,跟对方签订了出版合约。
签书不签人,千字一百二,首版印刷五万本,对方只签简体出版权,其余版本仍归丁红丽所有。
这个条件虽然不是所有出版社条件最好的一家,但却是最适合丁红丽的一家。
她还和对方约定,如果首册销售效果良好,那后续的稿费再行商谈。
“咦?什么东西?”
刚刚将合同寄出去,丁红丽突然皱起了眉头。
ps:最后一天,求月票!(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