汤尼被打死,陆启昌也开始带人上来收拾残局。
不出意外,当看到仓库里那堆积的满满当当的各种违禁品,所有警察都被震惊了。
但紧跟着就是一阵掩饰不住的兴奋。
破获了这么大的案子,足以让他们每个人的功劳簿上都添一笔了,事后好处肯定是少不了的!
不过在考虑一番后,陆启昌还是打电话联系了上司‘madam于’汇报情况。
这么大的功劳,他一个人还吞不下去,就算能吞下去也会被噎到。
所以最好的办法就是联系上司,有肉大家一起吃。
但案子是他带人破获的,功劳最大的肯定是他,所以他一点儿也不担心。
而此时,狄青担心身份暴露,并未上前。
他原本准备先离开的,但这件事情太大了,虽然破了案,可也死了这么多人,目前来看只留下阿虎一个活口,所以马军需要他配合回去一起写个报告,不然交代不过去。
于是马军借了辆警车,带上狄青和华生先离开了。
……
两個小时以后。
西九龙重案组,马军办公室。
华生抱着腿蹲在旁边抽烟,马军则跟狄青凑在办公桌旁边研究着刚写完的报告。
“军哥,这样写没问题吧?确定不会影响到我的卧底身份?”
狄青有些担心地问道。
经过这次并肩作战,两人的关系也亲密了不少,所以狄青并未再称呼马sir,直接叫上了军哥。
马军拍了拍他的肩膀,道:“放心啦,你只是我的线人嘛,而且又没有名字,不会暴露的,至于阿虎那边,我会帮你搞定的,一定不会让他乱讲话。”
“那就好!”闻言,狄青这才放下心来。
这次毕竟不同于上一次。
上次他虽然也摆了丁益蟹一道,但没有证据,谁也证明不了是他给警察打的电话。
可这次他不仅打了电话,而且还亲自参与了行动。
万一身份暴露,他在道上可就真的没法混下去了。
突然,狄青想到了什么,连忙提醒道:“对了,还有警队里面也要保密,可别让我上司知道了。”
“好了好了,知道了,这件事就我们三个人知道,最多再加上一个陆sir,我跟华生肯定不会说的,至于陆sir那边,我会同他讲,放心啦!”马军宽慰道。
狄青点了点头。
踏踏……
这时,外面突然传来脚步声,跟着办公室门开启,一道身影走了进来。
狄青下意识地想转身回避,可看清楚来人以后,又停了下来。
“陆sir!”
马军起身喊道。
华生也连忙扔掉烟头起身敬礼。
“好了,不用客气了。”
陆启昌笑着摆摆手,跟着看了眼狄青,顺势把门关上了。
“陆sir,现在情况怎么样?”马军上前问道。
“大致的经过我已经同‘madam于’汇报了,不过具体的情况还是要你自己打份报告上去,毕竟你才是第一个到达现场的。”
陆启昌笑着说道,看起来心情确实很不错。
马军当即拿起旁边的报告,道:“报告我刚写好,你看下有没有什么问题。”
陆启昌接过报告,看完以后,不禁看了眼旁边站着的狄青,随即点头道:“你写的很好,这样‘线人’和卧底都不会有暴露的风险,只是这样写的话,功劳簿上可就没有‘线人’和卧底的份了。”
闻言,华生上前道:“我没问题的,陆sir,做了这么久的卧底,我现在只想回归警队。”陆启昌微笑点头:“现在你的任务已经完成了,这个请求肯定没有问题,明天你就可以正式回归警队,继续在我这一组做事儿,另外伱写个升职信,我帮你递交上去。”
“这次的报告上面你虽然没法露面,但你的情况我会同上面汇报一下,升个沙展应该是没问题的。”
华生顿时面露喜色:“多谢陆sir!”
陆启昌点点头,跟着看向狄青,微笑道:“你就是这次行动的‘线人’吧?”
狄青点了点头:“是的陆sir,我是狄青。”
他一开始想要搭上的线就是陆启昌,所以在陆启昌面前,自然没有遮掩的必要。
陆启昌微笑颔首:“你的事情阿军同我讲过了,你放心吧,我们答应你的事,一定会办到。”
“包括这一次的事情,报告上面虽然没有你的名字,但这件事我记下了,以后不管你有什么请求,只要是在合理的情况下,我们一定尽力帮你。”
闻言,狄青顿时面露喜色:“多谢陆sir!”
陆启昌现在虽然只是在画饼,可他十分了解陆启昌的性格,陆启昌现在既然能说出这样的话,就说明已经认可他了。
不枉他尽心尽力地帮陆启昌做事,这下他的调职计划,已经可以算是成功了!“嗯。”
陆启昌点点头,道:“不过你目前还是O记的卧底,所以只能等你完成卧底任务我再把你调过来,不然不合规矩,你明白吧?”
“我知道的,陆sir!”
狄青点点头。
陆启昌微笑颔首:“礼尚往来,如果你执行卧底任务有需要帮忙而又不方便联系你上司那边的,也可以给我们打电话。”
“好的,多谢陆sir。”
这时陆启昌似是想到什么,突然道:“对了,卧底身份的事你也不用担心了。”
“刚才医院那边打来电话,阿虎的脑袋受到重创,就算医好了多半也是植物人,永远醒不过来了,你用不着担心他会乱讲话了。”
“还有其他的问题,我也会同你摆平,不会影响你的卧底任务的。”
“那就太好了,多谢陆sir!”
狄青心里一喜,这样最后的隐患也没有了。
同陆启昌谈妥后,狄青也知道今晚他们肯定还有很多事情要做,就没有继续打搅,然后在马军的专车护送下离开了重案组。
当然,是戴了头套的。
……
回到家以后,狄青看了眼时间,已经凌晨三点钟了。
忙碌了一晚上,就是以狄青现在的体质,也感觉有些乏了,于是直接上楼,准备休息。
不过在进门之前,突然想到什么,狄青脚步一顿,跟着从腰间摸出一物。
这是一支只有二十厘米左右的手枪,黑色的枪身,表面光溜溜的,很有质感。
这是之前追击汤尼时,狄青顺手在仓库拿的。
一支最新款的格洛克17,1983年由奥地利生产,随后便在全世界多个国家投入使用,尤其是美国使用的最多,美国警察专用的就是这一款。
这款枪重不到一公斤,但有效射程却有50米,是点三八的近两倍,而且可以装弹17发,使用的也是最常见的9毫米子弹。
刚才在重案组,狄青也没有交上去。
他准备留着自己用。
当卧底的时候他是没有配枪的,但这个时代的港岛,社团遍地,悍匪横行,就是当警察都不一定能保证安全,更别说当卧底了。
所以,该有的安全保障还是要有的。
现在市面上最常见的黑枪一般就只有AK和黑星这些,像格洛克17就比较罕见,也不知道越南帮是从哪儿弄来的,但现在正好便宜了狄青。
当成黑枪用最好不过,就算出了事也不容易被查到。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