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来我们晚上应该去找陆子淑打打秋风。”
“现在就走吧,别墨迹了,天都黑了,今晚商量不完,可就又浪费了一天。”
“还不是你们,白耽误好几个时辰。”
几位将军一起起身,找陆子淑去。
却听黄老将军对亲兵道:“给我牵十匹好马当礼物,甲骑具装,要毛色漂亮的。再拿一把飞燕弓,一把猎空弩。”
求人嘛,态度很重要。万一陆子淑一看这些马这么漂亮,马豆就给打九折呢?他的马豆真不知道能去哪里采购,全靠陆子淑后续帮忙。
“啊伱个黄老匹夫,心思真快。”
“等你的马送到了,天早都黑透了,你的马再漂亮,嘿嘿,陆子淑也看不清。”
黄老将军表示:“看不清我可以拿嘴说,我还可以拿火把照着给陆子淑看!”
于是众人都开始思考,应该给陆子淑送点儿什么礼物,同时还可以展示自己的优势资源。最好是能让陆子淑主动表示很喜欢,想要换,这样大家的脸上就会好看很多。
于是一个时辰之后,大家都很礼貌地站在陆子淑的大营外,排着队来送礼。
“陆将军啊!”虎翼军大统领措仑把达喜先一脚踹出来,“这小子之前多有得罪,他的伤势被陆将军治好,竟然也不知道过来表示感激,太不像话了!来人呐,带那五头麒麟过来,给陆将军瞅瞅。”
达喜向陆子淑连连表示感谢,若不是蹭了陆子淑的生机法域,他被丹阳子打伤要养好些时日,就连英俊的容颜都难以保全。
五匹很强壮的虎翼麒麟被带了过来,两匹火色的,三匹白色的,不等人说话,就主动向陆子淑下跪。看得四周的虎翼军们心里都颤了一下,扎心了,从小一把屎一把尿养大的麒麟啊!竟然这么快就认了新的主人。但是麒麟跪主,这就说明陆子淑有这样的气场,能让麒麟们拜服。
措仑介绍道:“不愧是陆将军,我送来的这五头麒麟,都是还未认主的虎翼麒麟,是咱们虎翼军的宝贝。它们是火麒麟和风麒麟相配之后诞生的最强品种,全天下就只有咱们虎翼军有。我专门让他们挑了几匹颜色漂亮的,才配得上陆将军的风采。”
陆子淑表示感激,这可是大手笔,不客气了。
任何一头麒麟的价值,都顶得上十匹最好的战马。而且这是虎翼军的特殊品种,同时具备风火特性,飞得快,战斗力强,耐力也非常优秀,还经过了虎翼军的调教,非常听话并且通情达理。在很多复杂的情况下,也会让主人以外的战友来临时骑乘。黄老将军暗骂措仑无耻,这样一来他送的马可就不香了。但是马有马的优点,消耗比麒麟低,比麒麟更亲人,而且在地上比麒麟跑得快,耐力更强,组成骑兵可以集团冲锋,麒麟做不到。在艰苦的环境中,马匹可以掉膘保命,可以携带豆饼。麒麟无膘可掉,特别是虎翼麒麟饿了就必须吃肉,而且主食必须是新鲜的肉,这就很难伺候。所以如果你要做的是几百里的攻略,麒麟是最好的选择。但是如果要做转战千里的大攻略,那战马才是你的首选。
“百里看麒麟,千里看良驹。”黄老将军乐呵呵道,“我给青阳军带来的都是千里马。还有这飞燕弓和猎空弩,都是我们静安军的宝贝,特地拿来给陆将军看看,喜不喜欢。喜欢的话,我再叫人多送几张过来。”
自然,那就得谈条件了。
陆子淑笑着收下,老将军有心了,我们青阳军什么都缺。
明月歌喜欢用弓,马上接过飞燕弓来看。法蒂玛没见过大周的军弩,就接过猎空弩来看。可是猎空弩需要的力量很大,法蒂玛拉不开。
陆子清教她,先用双手拉着弩机,再用脚踏着,一条腿撑开弦,弦要朝外,小心别把自己给弹死。唉,回头再找人教你吧,这个是要系统地训练的,有好几种开弩的方式。
法蒂玛暗自咋舌,这弩的威力还没试射,她就知道好强横,听说能把一尺厚的门板直接射穿,可惜太沉了,不适合她。
明月歌则对飞燕弓不屑一顾,跟她想的不一样,太软了。
罗虎把弓拿过来,则很稀罕:“这可是好弓啊!”
这弓胜在开得快,准头高。威力不算强,但是它射速高,适合久战。将军拿着可以用很快的速度开弓射箭,干掉速度快的对手。士兵拿着也可以一直射,不会像大多数强弓一样,开上三次手臂就废了。一句话,这是马背上最好的弓。
黄老将军对陆子清道:“这位就是独孤败将军吧?我听说独孤将军在鸿蒙书院号称谋略第一,想必就是青阳军的军师了?”
言外之意也是在告诉其他的将军,这个换粮食的策略,多半是出自眼前这位独孤败之手。
陆子清也不否认,笑道:“书院里的谋略第一,出来了就什么也不是。老将军切莫捧杀小可。”这老头子之前还想来挖他,这会儿又假装彻底没这回事,能屈能伸,是个人才。
大家气氛愈发热烈,陆子淑当场就同意,用粮食换一千把飞燕弓和一千把猎空弩。黄老将军立刻就让人把弓弩直接送到青阳军这边,还附送了五万支箭,生怕陆子淑等会儿好东西看多了,反悔了。陆子淑说她有渠道买到一大批优质的马豆,这可是件大好事,采购成本比静安军目前自己寻到的成本还低很多。
然后神威军的刀枪、玄策军的甲胄一通地连送带换,陆子淑摆宴招待大家,陆子清带着人在一边辛辛苦苦地算账,居然可以把各军的换粮提议全部吃下来,令将军们悬起的心顿时全放下了。别管人家青阳军是怎么做到的,人家就是能行。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