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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章 回首往事(2)
作者:一鸣更新时间:2024-11-20 06:34:38

我们在一家大排档吃的担担面,又要了两个菜,一个毛血旺,一个夫妻肺片。我结帐,顾小川总骂我,拿着我老爹的钱到处乱花,忘记说了,我老爹,卖汽车轮胎,是先富起来那部分人,五年前离开我妈娶了一个比我大三岁的女孩子,所以,花他的钱是我的义务,花他的钱,不让他好过,我才感觉刺激。

以后每天黄昏,我定时出现在诗人门口,请他吃饭,他给我念诗,亲爱的/对你/我已经预谋已久/你杀死我或我杀死你/结果都是一样。他一念诗我就傻了,每一句都这么动听,终于有一天我突然冲上去抱住他说,程砚,你要了我吧。

忘记了那样一场缠绵是怎样开始怎样结束的了。黄昏的雨落得急,我身上的吻也象那些雨点,诗人程砚,以强大的攻势让我溃不成军。

我崩溃了。是的,在一个男人的身体里崩溃了。

爱情,怎么可以这样缠绵?

他的锁骨,他的耻骨,他的眼神……我以为自己无所谓,但完事之后我扑到他身上,如一只青藤缠绕住他,我让他发誓,这一辈子,只和我好,我让他亲我,一寸,又一寸。

我为程砚发了疯。

我喜欢看他的样子,听他念诗给我听,虽然他一穷二白。是的,他什么也没有,除了会写诗,他只是文化馆的临时工,什么时候取消文化馆谁也说不清,可他在这里一天,这里就是我的天堂。

暑假结束的时候我依依不舍地坐上火车,我跟程砚说,等着我,一个月我回来一次,我保证。

后来我知道,我忍受不了一个月,走了十天之后我跑了回来,我们在那间低矮潮湿的小屋里翻云覆雨,在凌霄花和长春藤的纠缠里,我美艳如花,似一条蛇纠缠于他。我买了好看的衣服给他穿,买了大包小包的零食带回来,我还学会了做饭,美味的烧茄子、油焖小虾……程砚常常会在后面抱住我,我的小妻子,他是这样叫我的。

相爱原来这么简单。我得意地告诉顾小川,你说程砚轻易看不上女人,你看,我们相爱多么简单。

顾小川告诉我,程砚和所有女人相爱都这么简单,但持续时间不会太长,三个月过去之后,你是你,他是他,爱情和上床是两回事。

我不信。

三个月之后,我们依然缠绵,天下了大雪,大雪中我回到他冰凉的小屋里,亲手生起火,听他读海子的诗给我听,他问我,海子如果不死,他就去找他,然后一起去流浪。

那我呢,我说,我要跟着你。

他看了我一眼,你知道什么叫流浪吗?

透过他的眼神,我看到了我们之间的距离,在他眼中,我只是一个俗气的女子,以为爱上了诗,其实离诗很远。

但我们的身体一直纠缠,我留给他很多钱,钱是什么?我妈说钱是王八蛋,要不是钱,我爸爸离不开我们的。

我要花这些王八蛋。我所有衣服全是名牌,我所有吃的用的全是最好的,一个月,我刷我爸爸的卡一万多。

我没有数字概念。

我只喜欢听程砚给我写诗读诗,这就够了,他读:还记得我含着你,你的悸动

还记得我乘着你,你的癫狂

还记得你挤我到墙上,要把我撞成齑粉

还记得我整身而退,天空中的星辰碎下来

还记得我越退越远,你越埋越深

这些诗要了我的命,我说,程砚,我要嫁给你,程砚看着我说,现在你这么想,以后,拿刀逼着你嫁给我你都不会了。

我会,我嚷着,不信,我退学,咱结婚?

程砚在床上,吃着一粒粒青橘,他说,傻瓜。

他是这样骂的我,傻瓜。

爱上一个人都会变成傻瓜,我变成了傻瓜,而程砚没有,这一点,我一清二楚,他是临水照花人,他爱的人是他自己。

我要让他爱上我。

我们的爱情持续了一年。

大三的暑假,我发现了程砚的秘密。

他没有再给我打电话,也没有用短信发些新诗给我看,我坐火车回去,推开那扇门,门里,是一个美艳妖冶的女子,大波浪,穿着薄露透的衣服,俨然一个发廊妹!

****!流氓!我冲过去,疯子一样撕扯着他们,是第六感让我回来的,因为我刚刚走了几天而已。

我把那个女人的胸衣撕破了,又把她的头发揪下来几绺,是的,我疯了,女人跑了,我拿起包里的水果刀,我问程砚,是你杀了我,还是我杀了你?

没有人象我这样疯狂过,爱就爱得彻底,爱就爱得不留后路,这是后来程砚地我的评价。

他和我夺刀子,我刺破了他的胳膊,然后割了腕。

没有他的爱,生与死,有多少区别?我喜欢这样惨烈的爱情,我愿意当一只荆棘鸟,用最后的歌唱刺破自己。

他抱起我跑到医院,我没有流眼泪,始终没有,直到我出院直到我离开程砚,我发誓,这一辈子,我再也不会回那个小城,虽然,它是我的故乡。

一年后我毕业,游走于上海的旧街巷间,我才不要做工呢,我只要这样混到老,遇到男人就谈谈情,没有男人就一个人发呆,时光总会变老的,没有什么能让我再亢奋起来。

所有的改变是因为父亲出了意外,他和继母之外的另一个小情人去兜风,是在酒后,车速太快,拐弯去山顶上的渡假村时,坠落山涯。

从此,没有人再给我钱花,我和母亲的所有积蓄只有那一套房子和那辆车,车卖了,值不了几个钱,房子还要住,母亲说,物业费极贵的,如果交不上,真的住不起了。

命运总是这样起转承合,我第一次买了一件极正式的衣服去应聘,十个公司有九个公司辞了我,我身上痞气太重,不可一世,无所谓,眼高手低。最后一家公司,那个三十岁的男人收下了我,他说,看到你,就看到了十年前的我。

他叫杜德,有妻室的成功男人。用zippo打火机,戴劳力士手表,常常是一身黑衣服。公司里的女职员都献媚于他,我照样是无所谓的态度,做他的女秘书,我一身刺,他批评我时,我常常还嘴。他不知道,我是什么家庭出来的女人,二十三岁,我花的钱比我的身高还要高。

但他说喜欢我,这是在圣诞夜他告诉我的。那天他喝多了,把我劫到车上,带我去游上海的车河,他把车停在路边,指着天上告诉哪里天狼星,哪里织女座,我掏出烟来抽,他扑过来,扑到喇叭上,扑拉拉一片响,他吻过来,我让他吻着,不回应,吻与不吻,于我何干?

黑暗中是他的眼,他笑了,笑声有些尴尬,你怎么会这样冷漠?

冷漠是我的盔甲,我的手上,有一道极深的痕。

那个伤了我的男人,他还在小城吗?

回去的路上,我轻轻吟着,杏花开了梨花开。

他问,什么?

我说,你不懂。

但我做了他的情人,因为我缺钱,我才知道,女人缺了钱也是可怕的,我要寄钱给母亲,交物业费,让母亲去打麻将消遣,不然,她会老得更快。

杜德常常会在我耳边说,你和别的女人太不一样,好象一副鸦片,你说,男人吸了你会怎么样?

怎么样?我妖媚地问他?

欲罢不能。他答。

那么,离婚吧,我说,离婚啊,我们一起到老好不好?

他拍拍我的头,傻瓜,那样我就不爱你了,那样就违背了游戏规则了。

这是第二个男人叫我傻瓜了。顾小川说过我,其实谁比谁傻多少,不是傻,是太执著。

我知道顾小川喜欢我,他也太执著,但我宁可做人家的情人也不肯和他好,我说小川你找个好女孩好好爱上一场吧,咱俩没那个缘分。缘分这个东西很是奇怪,我和顾小川从小一起长大,又上了一个大学,在一起几乎二十年,但我就是没有爱上他,我不喜欢他的呼吸,不喜欢他太实在的样子,傻呼呼地笑,我宁可被男人骗,也不喜欢这样实在的男人。

真是贱。没办法,女人天生就是喜欢坏男人的,哪怕为他发了疯。

我指的是程砚,我只为这个男人发过疯。

早春,我回故乡。

是母亲的丧事。她打开了煤气的阀门,我回去时,屋里还有那种有点冷有点甜的味道。

父亲离开我们不过一年之久,母亲就寻他而去了。我确信母亲是寻他而去的,虽然父亲抛弃了她,可母亲没有说过父亲半句不好,母亲说,他就是那样的人,见一个爱一个,人不是太坏,你不知道,你爸爸年轻的时候特别帅,比现在韩剧名星还要好看十倍。

虽然离了婚,父亲每年还要回来过春节,他们看起来和没离婚一样,母亲为他做红腰带,说是他的本命年。父亲为母亲买了带团花图案的旗袍,母亲穿上去象地主婆。

我的母亲命也贱,没有父亲,她忍受不了这种孤独,父亲活在世上一天,她便觉得一切安好,母亲说,一个女人是为另一个男人来到这个世间的。

我没有哭,我的眼泪总是很少,即使割腕,即使父母去世,眼泪是多余的,谁也救不了谁。

安葬了母亲,我去了文化馆。

哪里还有文化馆?哪里还有那些精灵树?哪里还有那个吟诗的男人?

杏花开了梨花开,开完之后呢?那里正在开发一个叫蓝水湾的楼盘,据说已经全卖出去了。

去找顾小川,他在一所中学当副主任,戴了一副眼镜,我说你什么时候戴的眼镜啊,他叹息了一声说,我一直戴着眼镜,难道你不知道吗?

我笑了笑说对不起对不起,你看看我多粗心,他说没事,不是你粗心,是你不爱我,我不怪你。

那是我最后一次见到顾小川,半年后他出了车祸,然后永远地离开了我。在最后那次见面时他告诉我,程砚去了上海,他说他离不开你,你走后他才发现,没有一个女人这样疯狂地爱过他,他的胳膊上刺了你的名字,你去找他吧,他在上海。

我是赶最早一班火车回的上海,我已经迫不及待地想找到当年的恋人了,我为他生为他死活,为他做过饭为他割过腕,如果这都不是爱情,还他妈什么是爱情啊?!

我没有找到程砚。

电台报纸我都在寻找他,但我没有找到他。

那个风度翩翩眼神忧郁的诗人去了哪里?我不再做杜德的情人,我笑着与他告别,他说你不能这样说走就走,他纠缠我,捆起我来和我做爱,这一切并不能挽回我的心。我说我不曾爱过你,我爱的是你的钱,现在,我可以花很少的钱,只要能活着。

我找了份闲适的工作,不做班,薪水微薄,足够我活下去。我穿麻质布衣,平底凉鞋。与七年前相比,我从一个有钱人家的女儿变成一个自给自足的女子,生活总在继续,这年头,有人富了有人穷了,山不转水转,十年河东十年河西,有什么好奇怪的,我常常一个人在街上吃担担面,还是那样辣,只不过是一碗,吃着吃着,觉得心酸,七年前,我很生猛,拉着诗人程砚和我一起吃担担面。

杏花开了梨花开,所有花都开过了,连秋叶都落了,为什么你还不来?

我想了好多次和程砚见面的场景,最有可能的一种是他还是从前的样子,高高瘦瘦地,眼神忧伤,那样的话我会跟着他回故乡。一切重打鼓另开张,母亲说,女人这一辈子只为一个男人来。

第二种是他发了财,这种可能性很少,诗人发财的机会不多,顾城跑到新西兰都没有发财,还把妻子杀了,他怎么可能发财呢?我看过他的手相,他的财富线太短了。

第三种是他极落魄,过得还不如我,那也挺好,我不会嫌他的,我知道。这些想法都让我很激动。

早春,杏花开了,上海的杏树真多,我骑着车路过那些旧街时常常会看那到那些杏花伸出来,原来真是一枝红杏出墙来啊。

然后是梨花开,开得一片一片的,真白啊。白得让我眩目,好象颜色有点发贱,我原以为会是倾城之色,却原来这样白得不值钱。

是在超市里我遇到的程砚。

我无法想象多年后我在这里遇到自己的恋人,我的诗人恋人,正拿着一瓶子老抽酱油和一棵大白菜,他后面跟着一个女人和一个三岁的孩子,孩子跟他叫着爸爸。

诗人胖了,脸上浮现出小富即康的动人颜色,他穿着中国很多男人穿得那种拉锁茄克,肚子腆了出来,腰带有点松。我还看到,他的眼袋垂下来,我忘记了,他应该是三十岁的男人了。

看到我他愣住了,从前我48公斤,现在我依然是。从前我穿那些顶级名牌的衣服,现在我穿布衣布裙。

我的手里,拿着的是一卷卫生纸。

这个场面很喜剧化,我们笑了笑,她妻子在后面说,快点,前面的蒙牛奶在促销。

只有一分钟吧,我说的是最多。我们擦肩而过,孩子在后面叫着他,爸爸,我要吃棒棒糖。

我结了帐,交了钱,骑着车子穿过那一条条杏花开了梨花开的街道,我觉得有什么东西从我眼里流了出来,我骑得飞快,那些湿的东西顺着风飘出去,有一种凌历的声音在空气中破空而来。

残酷的误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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