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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6章 0315:养老
作者:苍梧老师更新时间:2024-11-26 13:12:46
0315:养老

要想留住人心,除了现阶段打造维持一个公平的生存环境,除了给他们一个改写人生的希望之外,还要有足够的安全感。

这个安全感,不仅是走在大街上不担心被突然冲出来的一个变态捅一刀,不仅是看着一家人忙碌之余团坐在一起其乐融融,更是有一个未来的安全感:老了以后不必担忧困死街头。

也就是说,王迪想解决好养老的问题。

既然是特区,那就索性连这个也尝试一下吧。

其实通过和长者们的交流补课,王迪才知道,原来古人的养老体系做的相当可以,不管是制度上还是实践中。

先秦时期规定的细节很是到位,从50岁起,供给细粮吃;60岁,要准备隔宿的肉食;70岁,要增加副食;80岁,要经常供奉珍馐美食。至于90岁的老人,因行动不便,饮食消费已没规律,可能随时要吃要喝,要在老人的床前伺候,如果老人出游,最好是带着食物跟着他夏、商两代,朝廷还会在仲春和孟冬两季给鳏、寡、孤、独者发放粮食等生活必需品。到了周代,甚至还实行有老人的家庭可减免徭役的政策。如果家中有80岁以上的老人,儿孙中可以有一人不服徭役;如果有90岁老人,则全家都可以不服徭役,即“八十者,一子不从政;九十者,其家不从政”一说。

除此之外,先秦时期还提出了“国家养老”概念。只不过有个门槛标准,能享受国家养老待遇的主要是四类老人:一是相当于公民道德楷模的“三老五更”;二是相当于烈士家属的“家中之老”;三是相当于离休老干部的“致仕之老”;四是相当于五保户的“庶人之老”。不仅国家养老,“免费医疗”尤其“实惠”一些,贯彻实施的是“养疾之政”。当时,在官府编制中专设“掌病”一职,负责给老人“问病”。据记载,掌病要定期看望老人,定期进行检查:有公职者,70岁以上3天一问;80岁以上2天一问;90岁以上每天问一次;对民间老人,每5天问一次。对于患重病老人,掌病要及时向国君汇报,国君会安排出时间,亲自前去看望老人(当然了,规定是规定,这些条,尤其是这最后一条,国君亲自看望老人,是否真的执行,执行到什么程度,大家心里也是有数的)。

到了汉代,“孝治天下”更是在养老这一块体现的尤为明显,甚至还出现了类似于“老年人保护法”(注意,不是未成年人渣保护法)一般的存在。

作为古代养老制度形成和发展的重要时期,汉代推出了一套相对完备的制度,特别是对“家庭养老”,有着极严的规定和要求,对父母、祖父母等长辈不敬不养,在汉朝是重罪;为保证家庭养老的落实,汉律规定,不赡养老人者或被“弃市”;将“老人”的标准提前了4岁,即到了56岁就算老人(《汉旧仪》中所说的“未二十三为弱,过五十六为老”,就是这个意思)。56岁以上的人就可以享有相应的老人保障权益,如免除赋税。汉朝还规定,13岁至56岁的成年男女,每年要交120钱人头税,到了56岁,就可免缴这笔钱(养老金的1.0版本);对于90岁的老人,甚至连家属都可以享受免除徭役的待遇(继承传统);除了减免赋税,朝廷每年还会直接给民间老人(庶老)发放食物。如汉文帝刘恒即位当年就下诏:80岁以上的老人,每月赐米一石,肉二十斤,酒五斗;90岁以上的老人,每人再加赐帛二匹,絮三斤。

最狠的是,汉朝为了让老人有尊严、觉得幸福的,还发放“鸠杖”(老年证实物版)。鸠杖,又叫“王杖”,帝王赐予老人使用的拐棍,是一种特殊权力的象征。从史料和考古发现来看,汉高祖刘邦曾做鸠杖赠送高龄老人,汉宣帝刘询则使之成为一种制度,规定凡是80岁以上的老人,皆由朝廷授予王杖。为了保证鸠杖的权威性,汉朝还出台了相应的法规加以保护。

得知了这些信息之后,王迪是瞠目结舌的:保护法、老年证、养老金……除了养老院(如果不是时空秩序变化,其实也快了,南北朝时期,高寿皇帝梁武帝萧衍在都城建康创办“孤独园”。到唐朝,这样的机构已被推广,武则天时代还开设了主收贫、病、孤、疾者的“悲田养病院”,等到了宋朝,养老院这样的慈善机构普遍存在了,注意,是慈善性质的机构),该有的,能想到的,基本上都有了啊。

有了就好办,这意味着自己不需要动太多脑筋,在现有基础之上,因为连年战乱而荒废的养老制度和文化只要重新捡拾起来,落实到位,待遇结合实际水平相应提高就可以了。

先前没有太重视养老的问题,主要是前世带来的不太好的记忆所影响(碰瓷啦,广场舞啦,公交车座位啦等问题),让王迪下意识的回避这个问题,但是,好像这个时代的老人,还是蛮可爱,蛮容易满足的哈,没有了这层心理障碍,手里的闲钱又多了不少,落实制度措施自然是没问题的了。

除此之外,还有一个原因也让王迪忽略了养老的问题,那就是人均寿命。

上辈子就从各种渠道知道一个数据,古代人均寿命只有三十多岁,于是,就觉得养老这个问题根本就不需要重视了,连六十岁都看不到,养个毛线的老啊。

但是,穿越过来王迪才发现,身边活到四五十岁的人很多啊,七老八十的也比比皆是(就像张翼和廖化,还有那个现在还没有发现的老赤脚医生何水,如果还没死的话,也奔着七十去了),怎么就活不到呢?

仔细琢磨一番,才发现其中的“奥秘”所在,原来是自己脑残了。

首先,身边的人自然都是活人,死了的你又没看到,这么一平均下来,可不是把生命值给拽下来了,总不能因为死的人没活到,就无视活着的人的感受吧?

其次,平均寿命太低,也是被出生夭折率、战争疾病导致的早亡率给拖累的,在一个环境较好,不遭受兵火之灾,衣食充足的古代村庄。只要是不早夭,只要把出生死亡率给抛出去的话,即便是保留疾病和贫困问题在内,那么基本上就可以活到六七十岁,甚至有很多能活到八十岁以上,这个比例不低。

这个数据是王蕃,出于个人兴趣爱好,在南郡和宜都随机抽取了三个村庄统计出来的抽样调查结果,闲聊的时候说出来之后,王迪才猛然领悟到的。谁说“古人平均寿命三十岁左右”就是“古人也就能活三十岁”啊,你不脑残谁脑残啊。

所以,知错就改,王迪紧接着就把这一套想法拿到特区去做试点实验去了。

基本政策制度延续不变,只是在某几个细节之处做了微调。

比如70岁以上老人即使触犯刑律,只要不是首犯就可以免予起诉,继承了先秦时期老人“虽有罪,不加刑焉”的制度。这个就被王迪抹掉了。

我可以尊重你,但是有个前提,那就是你的行为值得别人尊重,否则的话,呵呵。

还比如养老金方面,也有调整,从十五岁(一定要设置这个年龄门槛)开始,户籍在这里的成年男女,每月,而不是每年,都要缴纳养老储备金(而不是人头税)100钱到自己的户头上,一直缴纳到自己五十五岁,五十五岁开始就算你是被国家保护的老人了,到时候是选择继续出来打工挣钱还是在家养老颐养天年,是个人自由,只要从十五岁开始中间没有断顿一直在缴纳养老储备金,就可以按月领取养老金150钱,一直领到自己死为止,能活到九十岁以上才没的,政府还给你一笔丧葬抚恤金(就是这么豪)。

当然,如果很不幸,没有活到五十五岁就“夭亡”的话,也不要害怕,正常死亡(病死和意外身亡都算是正常死亡),所有缴纳的养老储备金都由家人出具死亡证明之后一次性取回,只有你家中实在没有亲人的情况下才被政府收缴(所以,拼命生孩子吧各位,好好赡养老人吧各位),非正常死亡的话,因为工伤或者见义勇为造成的,出具相关证明后,不仅养老金原数退回,还有三倍的赔偿,因为从军作战而死亡的话,政府十倍赔偿(阵亡抚恤金是另外一码事,这个十倍赔偿是单纯针对缴纳养老储备金的)。

“老吾老以及人之老”,如此,便也算是做到了吧?王迪欣慰的想。

事实胜于雄辩,这一系列政策下发不到两个月,隆武四年还没有过去,黔阳和充县的人口足足增加了五万多人。

这其中只有12000人是计划生育政策分派过去的,其余都是奔着新政策来的。数额增长之快,不得不让王迪紧急下令全荆州推行(不然的话李庠兄弟和关彝他们就该找自己算账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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