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利波特世界的魔法大致可以分为七种类型:变形术、魔咒、恶咒、毒咒、诅咒、反咒、治疗魔法。
恶咒、毒咒、诅咒统称为黑魔法。
恶咒的效果通常是恼人但有趣的,出于捉弄人的目的,给人带来轻微不便。
毒咒比恶咒程度深一点,具有比恶咒捉弄人更多的内涵和效果。比如哈利波特死亡圣器中有一段剧情,哈利波特喊出被施了禁咒的伏地魔的名字,引来伏地魔的手下,赫敏为了阻止别人认出哈利波特,对哈利波特施了蜇人咒,哈利脸肿的都变形了。
蜇人咒就属于毒咒,效果比恶咒明显且厉害。
诅咒,更多人称之为“不可饶恕咒”,在英国,使用其中一个不可饶恕咒就能在阿兹卡班坐一辈子牢。
整个魔法界都对不可饶恕咒带有不安和警惕的情绪,一个善良、正义的巫师不会轻易使用不可饶恕咒,它是黑巫师的象征,是最恶毒、最厉害的魔法,能对受害者造成伤害、控制甚至是死亡。
不可饶恕咒有三种:钻心咒,夺魂咒和阿瓦达索命咒。
钻心咒,它在三大不可饶恕咒里面应该是最无害的,通常用来折磨人,产生极致的、不可承受的痛苦。
电影中纳威的父母就是被食死徒贝拉特里克斯用钻心咒折磨,导致精神失常变成精神病人,一直在圣芒戈魔法伤病医院接受治疗。
哈利波特、赫敏都被钻心咒折磨过,提前防御、持续时间短、拥有强悍的承受能力是可以撑过来的。
第二个夺魂咒,这个魔咒非常歹毒,效果跟道书里的魂法差不多,一旦中了夺魂咒,基本上就受别人控制了,别人让你干什么,你就会毫不犹豫的执行。
哈利波特中,英国魔法部长皮尔斯·辛克尼斯就中了夺魂咒,成为伏地魔的傀儡。
跟钻心咒相似,巫师可以提高警惕避免被魔咒击中,中了夺魂咒也可以摆脱它,这需要很高的人格魅力,不是每个人都能掌握的。哈利波特之火焰杯中,哈利在课堂上差点摆脱了疯眼汉穆迪的夺魂咒。
第三个,也是最后一个,最厉害的一个,阿瓦达索命咒——杀戮咒。
它直接带来的是死亡,没有破解咒,没有办法抵御。这个魔咒能击穿巫师释放出来护身的铁甲咒,击中身体,必死无疑。
伏地魔崛起的年代,魔法界风声鹤唳,伏地魔杀得全世界巫师不敢叫他的名字,只以“神秘人”称呼,结果如何,依旧在阿瓦达索命咒下失去肉身,灵魂分裂。
过去,未来,哈利波特是唯一逃脱阿瓦达索命咒死亡命运、活蹦乱跳的人。
当然,那不是哈利波特的本事,是他妈妈的爱保护了他。哈利波特之所以那么出名,一是他“击败”了伏地魔,二是打破了历史,成为唯一一个正面击中阿瓦达索命咒而幸存下来的人。
胡青看过不少魔咒方面的书,只有阿瓦达索命咒能入他的眼,这才是真正的魔法。其他那些魔咒、恶咒、毒咒,包括不可饶恕咒中的钻心咒、夺魂咒都只能算奇巧,甚至有点不务正业。
与道术比起来,哈利波特世界的魔法太弱了,同为二源级别的修士和巫师,胡青一个可以打几个巫师,要说巫师的魔力并不弱,问题出在魔咒和战斗技巧了。
魔咒威力小、效果偏离正轨,没了魔杖实力大损,偏偏几百年来,魔杖普及度越来越高,胡青认为巫师应该有进取心,向无声施法、无杖施法、同时施法、连续施法这些高端技巧方向发展。
看看格林德沃,人家强不是没有道理的,无声施法、无杖施法、同时施法、连续施法,哪样不会,一个人可以硬抗魔法国会傲罗的攻击。
这些技巧固然需要很高的魔法天赋,但巫师至少应该努力一下吧,尝试掌握一些提高战力的技巧。
胡青在魔法领域对自己定的目标就是逐步掌握魔咒,形成战斗力,最终做到无杖、无声、同时、连续施法。
达到目标以后,他手里的魔杖就成了装逼的道具,决斗前,扔掉魔杖,我打架从来不用魔杖,听听,逼格瞬间就上去了。
扯远了,继续说不可饶恕咒。
胡青坐在图书馆阅读区认真领悟三大不可饶恕咒,道书魔咒篇里多出了钻心咒、夺魂咒和阿瓦达索命咒。
道书收录三大不可饶恕咒,他随时可以开始道法传承,学习掌握不可饶恕咒。
阿瓦达索命咒威力极强,号称杀戮咒,是所有魔法中最厉害的,学习的要求也很高。
施放阿瓦达索命咒需要强大的魔法力量作为基础,也有说法要心存死念才能发挥阿瓦达索命咒的威力,胡青不赞同这种说法,他认为关键还是魔力基础。
疯眼汉穆迪也在黑魔法防御课上说过,以哈利波特他们的魔力水平,对准他念出阿瓦达索命咒的咒语,顶多能让他流鼻血。
“不管是灵力修为,还是魔力水平都是短板,很多道术、魔咒不能学,不能用。发挥阿瓦达索命咒的威力,起码要达到中级巫师。”
胡青忍不住皱眉,事实上他的修炼速度不算慢,道书能量摄取功能,五倍灵气、魔法能量供应,每天都有明显进步。
只是一些强大的道术、魔咒,只能看不能学,不能用,发发牢骚而已。
他的心态很稳,并没有因此变得急躁。
看完不可饶恕咒,胡青又倒过来学一些恶咒和毒咒,两种魔法威力不行,整人、折磨人倒是不错的选择,说不定什么时候会用上。
不可饶恕咒,恶咒,毒咒,变形术,魔咒,反咒,治疗魔法,他都看了一些,看得入迷,连奎妮走进图书馆都没发现。
奎妮顽皮地蒙着他的眼睛,“猜猜我是谁?”
“没胸的奎妮!”
“去死!”
图书管理员抬头说:“要说话,请出去。”
奎妮俏皮地吐了吐舌头,小声说:“走啦,我们去看佩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