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玩笑,原故事剧情里面借了钱可是原主自己一个人还的,颜南湾那边渡过难关之后就把原主给甩了。
戚灵仙可不会傻到觉得这个男主角对原主是有感情的,如果真的有感情的话,已经是男女朋友的两个人,原主就不会还被系统认定为是单身狗了。毕竟系统对于不是单身狗的标准是两个人在以前以外还要相爱才行。
不过原主的故事从被男主角甩了之后然后要独自还钱这里就没有后续了,原主的剧情就戛然而止了。
眼看着颜南湾走投无路,戚灵仙心里倒是还有点想笑,她可不打算走原故事剧情让那个叫什么榛子的学弟去帮男主角渡过难关。虽然戚灵仙向来不乐意改原故事剧情,但是她更不愿意让自己受这个委屈,老实说她真的觉得原主如果真的跟颜南湾结婚了那简直就是下地狱了。日子肯定是不会好过的。
所以戚灵仙的打算是不管颜南湾,让他去答应那个富婆去,等到富婆帮他度过难关,后面他再遇到女主角什么的都跟自己无关了。
而且跟富婆在一起之后应该也就会跟自己分手了吧?戚灵仙非常希望是这样的。
“学姐你,很缺钱吧?”那个几个月没见的学弟已经变了一个样子,西装革履的他看起来颇有一种成功人士的感觉。
戚灵仙没有回答,按照原故事剧情是她找了自己所有认识的人想办法借钱,然后联系到这个学弟的。可是这一次戚灵仙并没有那么借钱,她只是稍微借了一点没有办法在颜南湾面前推辞的那种。
而这个学弟却主动找到了自己,戚灵仙微微皱眉,他到底打什么主意?
叶溱手里拿着一个打火机不停把玩,但是却始终没有逃出一根烟来点上。他的眼睛没有看戚灵仙,状似不经意的说道:“如果学姐愿意陪我一晚上,我可以帮颜南湾学长度过这次的危机。”
叶溱的这句话的确是看着很漫不经心的一句话,诧然听起来像是在故意侮辱戚灵仙的一句话。但是他的心里却已经紧张的不行,大脑也一片空白。他喜欢戚灵仙喜欢了很久,但是戚灵仙跟颜南湾在一起也在一起了很久。他其实当然更像提出来两个人能在一起的要求,但是那是不可能的。
叶溱知道自己这个时候趁虚而入不对,也知道提这种要求不好,他承认自己是一个卑鄙无耻的小人,但是他控制不住自己想要她。他知道她们两个是郎才女貌的一对,也知道张扬明媚的学姐跟阳光开朗的学长在一起更好,可是他觉得戚灵仙跟他在一起过的并不好,他对学姐不好。
但是学姐喜欢他,喜欢到学姐都变了一个样子,曾经张扬明媚的学姐如今也不动声色的坐在自己面前,给人一种猜不透的感觉。
叶溱从来没有跟戚灵仙深交过,两个人几年来根本就没有说过几句话,所以叶溱并不能确定戚灵仙到底是什么样子的。只是他觉得戚灵仙不一样了,而他认为这个不一样是因为颜南湾。
他只觉得,自己的学姐真的为了学长变了很多。
戚灵仙伸手拿起了旁边的水杯,叶溱闭上了眼睛,他已经做好了那杯水会被泼在自己脸上的准备了。
可是戚灵仙只是喝了一口水,然后说道:“我考虑考虑。”
叶溱愣了,他想过学姐会拒绝,可能会厌恶他,甚至把手边的水泼过来。也想过学姐会答应他,为了学长。
可是怎么都没有想到她会说要考虑考虑。
叶溱只觉得这也是跟学长有关,也许自己不是第一个提出来这种要求的?毕竟觊觎学姐的人那么多,也许学姐已经在为了学长努力的路上遇到过了自己这样的人,遇到过这样的要求,所以才会如此淡定的说要考虑考虑。
可是他不能问,哪怕他多么想问出来,也不能问。
戚灵仙跟叶溱见面回去之后男主角颜南湾已经答应了富婆的包养:“我们分手吧,我这么难你却什么都做不到,找朋友借钱都借不来多少。”
戚灵仙耸了耸肩,什么话都没有多说,之后颜南湾的事情跟自己就毫无关系了。
在原故事剧情里,颜南湾说分手的时候并没有那么利索,所以原主是知道一点女主角的存在的。当时也大吵大闹过:
原主:“她有那么重要吗?不就是你新招的员工吗?”
颜南湾:“我现在立刻把她联系方式删掉。”
原主:“我不要我不要你把她删掉!”
颜南湾:“那你要干嘛?!”
原主:“我求求你,不要再找她了好不好。”
原主的声嘶力竭就好像在自己的眼前,戚灵仙耸了耸肩,如果可以跟原主对话,她真想说一句:“他说马上删,只是想让你别闹了,不联系是不可能的,他只想解决眼前你这个麻烦,不想解决产生麻烦的原因。”
那个时候颜南湾不止一次的抱怨原主患得患失的样子像个疯婆子,所以戚灵仙也会想:是她先患得患失,你才不喜欢她了。还是你先不喜欢她了,她才患得患失的?
分手的时候原主再次声嘶力竭:“我为你放弃了全世界,你怎么可以这么对我?!”
颜南湾一脸鄙视的看着她:“为我放弃了全世界?呵,你的世界有什么?”
是啊,原主的世界有什么呢?所以千万不能为了所谓的爱情放弃自己的生活自己的圈子自己的友情啊,毕竟爱情比这些所有的东西都脆弱,一旦没有了,就什么都没有了。
感慨完之后戚灵仙就非常利索的收拾东西准备搬家离开了,颜南湾反倒不死心,皱着眉拽着戚灵仙问:“你就这么搬走了?”
戚灵仙扭头看他:“不然呢?”
颜南湾:“不是的,老婆,我知道你很善解人意的,我是为了公司,为了我们的未来啊。等到公司熬过去了,我肯定还是会跟你在一起的,你等我好不好?”
戚灵仙一挑眉:“善解人意?”
颜南湾点头。
戚灵仙:“善解人意是个什么东西?委屈老子让你开心吗!滚远!”说完之后头也不回的就走了,好不容易把主线剧情走完了,她可不想再自己在这种人身上浪费时间。
紧接着就得抓紧自己的计划了,先搞事业,把事业搞起来之后就要抓紧找个小奶狗完成任务了。
戚灵仙的日子过得不算是好,到底之前还是借了一点钱,戚灵仙没有创业的本钱还得还钱。所以想要创业的话还得有成本,就在戚灵仙刚努力了没有一个月的时候那个校草学弟又找到了戚灵仙。
戚灵仙微微一笑:“恭喜学弟毕业。”
叶溱的脸一红:“谢谢学姐。”
看着叶溱脸红戚灵仙愣了,这个学弟有这么容易脸红吗?没有啊,他不是跟冰山一样很高冷的吗?
戚灵仙:“学弟这次来找我,有什么事吗?”
叶溱:“学姐上次的事情,不知道你考虑的怎么样了。”
戚灵仙有点茫然,上次的事情应该早都过去了吧,自己已经跟颜南湾分手了啊?所以也不存在他帮颜南湾度过艰难时期的情况了啊。不会是虽然自己已经跟颜南湾分手了,但是因为原故事剧情的影响,所以这条线还必须得走一遍吧?
叶溱:“虽然不知道学姐考虑的怎么样了,不过我想给学姐别的选择。”
戚灵仙点了点头,表示自己愿意听下去。
叶溱:“学姐要不要做我女朋友?”
戚灵仙:Σ(⊙▽⊙“
叶溱:“当然我会帮学姐还钱,学姐也没有资格说分手。不过除了这个以外我们是平等的,学姐可以对我任性可以生气等等都可以,就是不能说分手。”
戚灵仙反应了一下,终于有点明白了,所以这个学弟其实是喜欢自己的?自己不能说分手,好像,也不亏。自己本来就想着等主线剧情走完之后就要跟这个校草学弟合作搞事业来着,如果能一起把任务做了也不错啊。
于是戚灵仙点了点头:“我答应你。”
见戚灵仙答应之后叶溱脸上明显开心了起来,向来冰山一样的脸却对着戚灵仙有着那么多复杂的表情。
高兴中夹杂着害羞,冰山对戚灵仙说了一句:“那叫个老公来听听。”
戚灵仙:???这个任务位面的男人都这样吗?
撇了撇嘴,戚灵仙问道:“能不能过几天有了感情基础再叫?”
叶溱的表情不变,仍然是兴奋中带着一点羞涩:“行,那我叫你老婆。”
戚灵仙:“……这个,能不能也等有了感情基础再叫?”
叶溱一脸认真的问道:“那我叫你什么?”
戚灵仙有些郁闷,这个家伙不会是因为知道之前颜南湾对自己的称呼,所以才这么执着要这么叫的吧?
戚灵仙:“之前你一直叫我学姐,就挺好的。”
叶溱:“学姐太生疏了吧。”毕竟学校的人都这么叫你啊,我就不能特殊一点吗?
叶溱:“我叫你姐姐怎么样?”
戚灵仙:“也行。”
叶溱:“那我们先培养感情吧。”
戚灵仙:这个人不是向来高冷吗?怎么对着自己就骚话连篇的?
见戚灵仙沉默,叶溱又加了一句:“不是要感情基础吗。”
戚灵仙跟叶溱在一起的事情还是传了出去,毕竟在学校里也算是惊天大瓜了。上一届的校花跟校草本来是一对,结果两个人分手了,然后校花和下一届的校草在一起了。这是多大的瓜啊!
颜南湾自然也知道了这个消息,于是立马把分手的事情都推到了戚灵仙的身上。说戚灵仙见他事业低谷就出轨别人,后面传着传着就变成了戚灵仙为了出轨叶溱所以跟叶溱联手把颜南湾的事业给搞垮了。
活生生一场现代版的潘金莲和西门庆的故事,想到颜南湾自己非要扮演武大郎,戚灵仙反倒是一点都不生气。
“姐姐不用担心,我去找他说!明明之前是学长先跟姐姐提的分手!”
戚灵仙摇了摇头:“我以前听过一句话:冤枉你的人比你还知道你有多冤枉。”
“姐姐是舍不得学长吗?”叶溱小心翼翼的问道。
叶溱倒是会把自己心里想的好好的问出来,戚灵仙摇了摇头:“当然不是,我只是觉得,他的下场有点好了。”
“下场。”叶溱默念了一遍这个词,两个人说是在一起了,但是其实根本就像是同事一样,戚灵仙跟自己聊得都是工作的事情。
叶溱倒是没有想到原来学姐有这样的才能,他都要怀疑颜南湾的那些才华其实都是学姐在背后默默付出的了。
只是自己和学姐没有搭理他,他倒是不停的在跳出来。
系统:“恭喜宿主触发01号支线任务,请宿主虐渣男颜南湾。”
戚灵仙有点纳闷:“颜南湾不是男主角吗?一般主角的主线剧情是改不了的吧?”
系统没有回答戚灵仙的问题,而是继续说道:“01号支线任务的奖励积分为五十积分。”
戚灵仙:“五十积分听起来还不错啊,但是要怎么虐啊?虐身倒是容易,虐心就比较麻烦了。”
颜南湾公司里元老级别的人基本上都是认识戚灵仙的,虽然说可能跟戚灵仙的关系没有跟颜南湾的好,但是有的事情戚灵仙稍微一打听,也能打听的到。
比如说现在颜南湾已经和女主角在一起了,那么就说明他已经跟那个富婆分手了。
戚灵仙稍微着手调查了一下,毕竟当初很多东西都是自己做的,想查出颜南湾公司的漏洞太容易了。
毁了他的事业,这是虐心。接下来还要虐身呢,戚灵仙随随便便把一点消息透漏给了那位富婆的丈夫。虽然说富婆早就已经跟颜南湾分手了,但是当时为了帮颜南湾度过公司的困境可是花了不少家里的钱。
不用说,对方狠狠的教训了颜南湾一顿,可是明明都已经把颜南湾虐到这个地步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