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明夜嗤笑:“不想知道。”
“那就是不知道,”一切都在顾明圣的猜测中,“我知道,让我来告诉你吧。”
顾明圣生于乱世,是一方首领,率一支军队。
乱世人才辈出,各自想分的天下,顾明圣的军队在当时并不算出众,只能说是中等。
但他有一个优势——前朝皇室,借着这个旗帜,他的军队迅速扩大。
快速的崛起让其他首领嫉妒,给他带来了杀身之祸。
一次偷袭敌人时,他遭遇刺杀,对方正是他信任的部下。
身负重伤,仓皇逃脱,最终昏迷在一断崖下。
醒来第一眼看见的便是她,她盯着自己,双手抱肩,“还好你醒了,不然白白浪费了我一滴灵水。”忽而又摇头叹息,“你们凡人就是命太薄,一点用都没,区区刀伤就要死要活,这次若不是运气好遇见了我,你早下去见了阎王爷……”
她挺着胸脯絮絮叨叨,绕去绕来夸自己如何如何厉害,如何如何英勇,他要如何如何报恩。
小嘴不停张开闭合,稚气单纯的语言,倾国倾城的容貌,又是自己的救命恩人,顾明圣几乎在第一时间便爱上了她。
“不知小恩公尊姓大名?”他笑着问她。
修炼之人,巩基而驻颜,青春长存,她那时看起来才十五六岁,又生性单纯,所以顾明圣并不信她口里的话。
她皱了皱眉,似乎有些不满,“修仙弟子无名无姓,只有道号。你若想叫便叫我无尘道友吧。”
“好,无尘道友。”顾明圣好脾气答道,肚子一阵空响,羞涩道:“我饿了。”
“真麻烦,”她嘟囔,却还是好脾气去了厨房。
她初次下山,不食五谷,不通人情,第一次做饭,差点将房子点燃。
顾明圣拖着未愈的伤口,连忙去帮忙,血水顺着衣服流下来,滴在地板上。
“你不会做饭?”他问。
单纯傲娇的小姑娘挺着胸脯理直气壮道:“我是修仙的,又不需要吃饭,为什么要学这些?”
“好吧……”
然后便是他做饭,她破例又喂了他一滴灵水。
几天后他伤好,与她告别回军区。
那时两人已经互相有了好感,他也知道她的身份。知道她是师门宠儿,从小娇纵乖张,因为不爱练习被师尊罚抄经文一千遍。
小姑娘不服,晚上摸到师尊房里,用火烧了他留了几百年的胡子。师尊气急败坏,一怒之下将她撵下山来历劫。
“不就是胡子嘛,烧了还能长的。”小姑娘心虚的地嘟囔,“他还罚我呢。”
“他是为你好,”顾明圣好笑的摸了摸她脑袋,“我要走了。”
“去哪儿?”
“回军队。”
她眼睛一亮:“带上我吧,我很厉害的,一人可敌千军万马。”
顾明圣摇头,铁盔上的红缨一摇一晃:“你是女子,不行。”
“这个简单,我可以女扮男装。”她乐呵呵地笑,然后手指一扣,将自己变成了一细皮嫩肉却长着八字眉,八字胡,嘴唇斜歪的斗鸡眼。
顾明圣不忍目睹,“再换一个。”
“再换?”她又将自己变成了尖脑袋大汉,地盘稳,腰细。
顾明圣被她雷得半晌无语,最终憋出一句话:“……我要是你师尊,也会将你赶下师门。”
但最终他让她女扮男装,跟着自己回了军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