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汪汪,汪汪……”二宝把许潘扑倒在地上也不舔他的脸,就是一直叫着。
李芸忙跑过去,把二宝抱了起来,说道:“公子没事吧?小宝,把公子扶起来。”
一到李芸的怀抱,二宝就要****李芸的脸,李芸忙躲开,严肃地说道:“你再调皮今天中午就不要吃肉了!”
二宝像是听懂了李芸的话,也不舔她了,只是脑袋一直在李芸的脖子上蹭着,像是在祈求,在撒娇。
李芸说道:“撒娇卖萌也没有用!你这样一看见陌生人就往别人身上扑的毛病是哪里学来的?我以前怎么不知道?”说着,还状似要打二宝。
二宝也是聪明的,李芸手往下打,它的脑袋就往下面低。这样,李芸硬是一次都没有打到它。
李芸也只是做做样子,又不会真的打它,可是,二宝好像还受了委屈一样,低着脑袋“呜呜呜呜”地叫着,好不可怜。要不是它眼睛里没有眼泪,李芸还真的以为它要哭了。
但是,尽管知道它是装的,李芸还是免不了心疼,在她看来,其实还是地上那个人的错,她家二宝怎么会有错呢?
觉得自己对不起二宝,李芸用下巴和连蹭着二宝身上光滑的绒毛,安慰道:“好了,好了,不要哭了,今天给你加餐好不好?刚刚不该凶你,对不起哈。乖乖哈,不哭了。”
李芸摇着手中的二宝,二宝身上的毛发很长,这样看着倒像是在摇一团洁白的毛一样。
许潘也被小宝扶了起来,李芸也看见了他的脸了,没有想到又是他。
许潘大概永远也不会忘了这一幕,他不知道有一个词语叫做花痴,也不知道自己会有花痴的时候。
什么美人他没有见过,可是,能让他花痴的人,恐怕也只有李芸一个人了。
多年之后,他还是记得这一幕,心里还是放着这个人,这个站在清晨的阳光下抱着一只洁白的狗狗的女人。尽管那时候,这个女人已经不是他能够及得到的。可是,心不由己,一往情深。
不是一见钟情,也不知日久生情,这样一刹那的心动,将是永久的怀念,永久的深情。
看着许潘对着自己发呆,李芸无奈,只好问到:“没有想到在这里又看见许公子了。”
李芸的话把他惊醒,他没有想到自己竟然看着一个女人发呆了,不过,心跳得怎么这么快?
不好意思再对着李芸发呆,深怕她误会自己孟浪了,许潘说道:“在下,在下只是看今天天气很好,就出来散散步。”这时候连他以往时常挂在脸上的公式化的笑也没有了,说话也有点儿吞吞吐吐,这是以前从来都没有过的事情。
说了来散步,他又恨不得收回那句话,什么烂借口啊!有谁会起得这么早来散步的!
说话的时候,心跳还是没有反应过来,幸好他不是脸红体质,只是耳朵红透了。
不然,现在他恨不得找一个洞转进去。
看到许潘耳朵通红,李芸“噗呲”一声笑了出来。
这个人每一次看见都是不一样的面貌啊!还是现在这样可爱,有点儿像是金毛,耳朵红了什么的,真是太可爱了。
二宝从李芸怀里跳了下去,李芸一只手掩盖在嘴角,只是笑意已经泛上眼眸。
看着李芸弯弯明亮的眼睛,脸上的酒窝,许潘只觉得自己的心跳得更快了,而他的耳朵,也越来越红。
“姐,你笑什么?”小宝不懂地仰着脑袋看着李芸,再扭头看看许潘。这个男人好像就是那次姐姐说的那个傻傻的书生?
以前许潘是不喜欢小孩子的,因为在他生活的地方,哪怕是小孩子,心思也不是一般地重。
但是,看到这个小孩子亮晶晶的带着疑惑的眼睛,许潘忽然觉得这个小孩也不是那么讨厌。反而很可爱。这难道是爱屋及乌?
李芸拍了拍小宝的脑袋,说道:“没有笑什么,只是忽然觉得今天的天气真的很好。”要是在小孩子面前拆了许潘的台,估计这个男人会更不好意思吧。
比起前面那看不透的人,眼前这个孩子气,脸皮薄的男人看着要顺眼多了。
这么想来,这个男人也没有那么糟糕。
“姑娘这是要去哪里?”虽然知道他们是要去镇上,但是许潘就是想要搭话。虽然这样看着是挺傻的。
“我们今天去镇上,公子既然是来散步的,那你就继续吧我们先走了。”说完,向许潘点了点头,就拉着小宝继续往前走了。
许潘现在恨不得真的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这其实就是搬起石头砸自己的脚啊!
看着前面两人一狗的身影,不知道为什么,心里像是有一股热流缓缓流过,遍及全身。
太阳渐渐升起,李芸的身影渐渐被阳光淹没,接着是小宝,二宝。
直到再也看不到他们的身影了,许潘才慢慢地伸出左手,按着心口的位置,那里是从他记事以来,跳动地最快的时候,直到现在心跳已经慢了下来,好像和以前没有什么不同。可是,许潘知道,已经不同了,因为那里已经住进了一个人,一个叫李芸的人。
从前他总是假笑,随时随地都带着面具,但是,这时候,却是忍不住,从心底绽放出一个腼腆却又灿烂的笑容。
到了镇上的小院子之后,李芸就开始收拾了,昨天该买的都买了,所以家具什么的不缺。
这个院子的上一任主人并不是多么富裕的人,所以,凡是有用的东西,都是搬走了的。
没有用的,昨天李芸都整理出来,扔到了杂物间里了。
现在这些家具都是新添的,也是按着李芸自己的品位来的,床上的被褥也是新买的,李芸给自己买的是天蓝色背面,白底的,有时间了,自己再在被褥上绣一些小动物就更好看了。
至于小宝,李芸没有让他做什么,而是让他到他的房间里去看书。
小宝的房间是昨天李芸就打理好的,那个书桌他只专门给他买的,笔墨纸砚是今天带来的,不一会儿就铺好了。
眼看快到中午了,李芸又开始做饭了。
中午的时候吃的是猪蹄汤和爆炒猪肝,清炒玉米。
到镇上最好的就是买菜方便多了,想买什么就买什么,不用像以前那样几天买一次了。
吃完饭之后,李芸就去街上看看还有没有什么东西要买了,弟弟每天要上学,报了名就进去,她要给他准备齐全。
只是,没有想到她竟然看到了蜂巢,原来这里也有养蜂的人。
“小哥,这蜂是你自己养的吗?”走到摊前,李芸也不着急买,而是问了问正在处理蜂巢的小哥。
看到来的是一个小女孩子,才二十几岁的小哥憨厚地笑了笑,说道:“这一批蜜蜂是才养没有多久的,都是在山上找的。”
李芸又状似感兴趣地问到:“这蜂蜜是怎么买的?这蜜蜂你卖不卖?”
小哥听到李芸想要买蜜蜂,惊讶地说道:“蜜蜂可不是那么好养的,要是一个不注意就会被咬了。”
“我可以买几只回去玩吗?我弟弟喜欢蜜蜂,他不怕蜜蜂咬的。”虽然借口很无力牵强,但是李芸这也是没有办法了。
蜂蜜是多好的东西啊!况且,这些蜜蜂看着强壮得很,还是在山上找到的。古代也没有盗版的吧?所以这算是野蜂蜜了。
最后,李芸给了五钱,小哥给她抓了十几只蜜蜂,用布包着。
趁别人不注意的时候,李芸就把蜜蜂放进空间里了。
空间里有花,有菜,还有果树,那么多花粉给它们采,不怕养不活。
野蜂蜜什么的,补胸养颜啊!
现在在镇上来住了,她是不是该找些事情做,赚一些银子?
在镇上逛了一圈,还是没有找到什么是女人可以做的,不过,有些地方倒是招女工,只是,那是去做丫鬟,她才没有兴趣。
唉!这万恶的古代!女人能做的还真是没有了怎么回事?
买了一些东西之后,李芸就回去了,只是,谁能告诉她,在家里和二宝玩闹的那个大男人是谁?
谁来告诉她,那个许潘怎么会在这里?
“李姑娘,你回来啦。没有想到你住在这里,我刚刚路过这里,看到了二宝就进来看看,没有想到真的是你。”看到李芸回来了,许潘一点儿也不把自己当外人,似模似样地编了一个谎言。
他会说是自己回到镇上的时候,找人去查的吗?当然不会了。
本来他早就该回去了,可是,现在他改变主意了,在这里多呆一段时间不是很好吗?
李芸似笑非笑地问到:“是吗?”
许潘假装没有听到李芸说的话,答非所问地说道:“没有想到我和李姑娘这么有缘,三番四次地相遇。”
“这个小镇就不大,遇见很正常。”她李芸是这么好套近乎的人吗?虽然不知道这个男人和自己套近乎做什么,但是,反正她是知道不是为了钱,上次她就知道这个男人是不缺钱的,自己用二环换来的五百两不就是他家的吗?要说美色,摆脱,她还这么小好吗?
这里是十五岁才及笄,这个人该不会是恋童癖吧?
虽然对自己的魅力很有自信,可是,自己现在还小好不好。
所以,李芸还是决定不要乱想了。再想下去就是自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