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一早,林初晨林破晓和凝香脂玉继续去守着胭脂铺,林破晓又去联系了几家供货商,总算是凑了两百套胭脂水粉,赶紧送到店里来,然后又出去到各个供应商处转悠着查看。
洛云夕今天心情大好,只是没能好好的睡到自然醒,一大早就被敲门声惊醒。
“谁啊?”洛云夕迷迷糊糊的睁眼问道。
“娘子,是我,陌离。”门外传来陌离的声音。
洛云夕起身刚想去开门,隔壁房间传来了白墨轩的怒吼:“谁啊这么早的这么大吼声,还让不让人睡觉了?”
陌离立刻不再敲门了,而是跑到隔壁房门上踹一脚,“啪”,然后说道:“本王啊,你能咋地?有本事起来打我啊。”
“王爷王爷,要注意礼仪。”王公公在一旁劝着说道。
最近王公公着实累的不轻,这个王爷太能惹事了,什么事情都亲力亲为不说,还愣是跑到街头去打广告,你说那些事情是你一个王爷应该做的吗?
王公公跟在屁股后面劝,劝的喉咙都冒烟,连一星半点的用处也没见着。
“滚一边去,腌臜货。”陌离骂了王公公一句,又跑过来敲洛云夕的门。
洛云夕已经稍微整理了一下发容,打开门让陌离进来。
“什么事啊?”洛云夕问道。
“没什么事,早上起来突然很想你,所以就过来看看。”陌离涎着脸说道。
“哦。”洛云夕说道,径自坐到梳妆镜前开始整理头发。
冬雪冬梅早已听到这边的动静,见小姐开了门,赶紧打了洗脸水漱口水过来,让小姐洗脸漱口,然后帮着小姐梳妆打扮。
陌离走到洛云夕身后,从冬雪手里抢过木梳,说道:“我来帮娘子梳头。”
冬雪瞪了陌离一眼,娇嗔道:“王爷。”
“你放心,我梳头的技术挺高的,以前帮我母妃梳头,最多扯掉我母妃三撮头发。”陌离洋洋得意的说道。
冬雪听了赶紧来夺木梳,说道:“王爷金贵之躯,这些活还是让奴婢来吧。”
王公公也在一旁低头说道:“是啊,王爷,这些事怎么能让王爷来做呢?王爷可是千金之躯,是做大事的人。”
陌离看着他说道:“做大事的人?我是个什么做大事的人啊?我有什么大事可以做啊?啊,是能管一方百姓平安,还是能让天下太平,啊,说啊。”
王公公只好低下头,不再说话。
冬雪还要再夺木梳,洛云夕说道:“冬雪,就让王爷来吧。”
冬雪听了,只好委屈的扁着嘴说道:“是,小姐。”
陌离说道:“看吧,还是云夕最懂本王的心。”
说着,陌离拿着木梳走到洛云夕的身后,从头顶开始,一梳一梳的十分认真缓慢的往下梳理,每一梳下去,都无比轻柔。
等把洛云夕的头发全都梳顺当了,这家伙竟然又开始帮洛云夕盘起头发来。
陌离帮洛云夕盘了一个宫中常见的云髻头,看了看觉得不太满意,又散开来把下面的头发披散,只在上面简单的扎起一个小小的发髻,看了看觉得挺单纯可爱,反手又不知道从哪里抓出来了一把沉甸甸的木簪,帮洛云夕带上别住头发,再看了看,觉得十分满意。
说道:“好了,大家来欣赏欣赏本王的梳头技术如何?王公公,你年纪大,先来评价评价。”
王公公只好抬眼看了一下洛云夕,说道:“极好极好。”
冬雪冬梅却是嘴一撇,说道:“扎这么简单的发型,如何是极好极好了?”
陌离也说道:“对啊,王公公,为何是极好极好?”
王公公看着洛云夕的背影,有心说上几句夸赞洛云夕与这个发型怎么配怎么配的话,后来心中一动,说道:“因为是王爷做的,所以极好极好。”
陌离听了他的话,骂道:“就知道拍我的马屁,也没见你帮本王做过一件正经事。”
王公公说道:“老奴是皇上赐给王爷的,王爷想让老奴做什么事,尽管吩咐就是。”
“嗯,我现在想让你出去,行不行?”陌离说道。
“自然是行的。”王公公说道,“王爷说让老奴出去,老奴立刻就出去。”
“好,出去吧。”陌离道。
“是。”王公公答应一声,走出门外。
待王公公走后,陌离又对洛云夕说道:“那我也出去了,今天我有些事情,可能不能陪你去逛街了。”
洛云夕回头看了陌离一眼,说道:“你有事就去忙吧,不用太在意我。”
陌离又深深看了洛云夕一眼,转身出门,对门外的王公公说道:“今天本王要出城去狩猎,你帮我安排一下,不要带太多人。”
“是,王爷。”王公公答应着回去怀夕别苑。
“小姐,这个王爷真讨厌,一天到晚疯疯癫癫的。”冬雪走过去关上房门,回来对洛云夕说道。
“嗯,每个人都有保命之道,也许这就是他的保命之道吧?”洛云夕幽幽说道。
“保命之道?他可是王爷啊,这里是他的封地,谁敢对他如何?”冬雪说道。
“谁知道呢?”洛云夕轻轻说道。
洛云夕不想再谈这件事情,问冬梅道:“我让你告诉洛一让他到铁匠铺给我订做三个大火炉子的事做了没有?”
冬梅说道:“已经做了,我刚才已经把小姐交给我的设计图拿给洛一大哥了,他说一会吃完早饭就过去。”
洛云夕点头道:“嗯,好。”
又问:“今儿的天是不是暖和一些了?”
冬梅答道:“嗯,比昨天暖和多了,如果昨天能像今天这么暖和,咱们店的生意会更好。”
洛云夕说道:“一会你们陪我到外面去逛逛,嗯,就去城北的石条街那里吧。”
“好的,小姐,姑娘这是要去买什么东西吗?”冬雪问道。
“看看吧,又看上的就买,你们也该买些簪子镯子了,衣服也多备两身。”洛云夕说道。
城北的石条街和城南的鼓街,并称石头城的小商品街,街上多是经营一些衣服首饰的店铺,人流非常密集。
“谢谢小姐。”两个丫头喜滋滋的道谢。
“王爷可真小气,怎么送小姐这么一根木簪子?”冬梅看着那根木簪子,虽然和洛云夕很搭,可终究没有金簪银簪看着那么有身价,就想过去取下来重新帮洛云夕换个簪子。
洛云夕抬手阻止道:“小丫头知道什么?这是百年沉雪松的木头做的簪子,若论贵重,两个金簪子也比不过这根木簪子。”
冬梅吓了一跳,赶紧缩回手说道:“这么贵重?”
洛云夕说道:“是啊,相传在北国之北有极高的雪山,雪山之上长有一种松树,这种松树常年被大雪覆压,导致树身极为坚硬,而且带有一种奇香。别的香都是宁神的,只有这种香却是提神的。
“后来有人把这种木料带到南国,制作了一批木簪,大约有十几把,甚得宫中妃嫔的喜爱,个个视若珍宝。可后来,由于南国北国一直打仗,这种木料就再也没有传入到南国,也使得那一批木簪,称为了沉雪松唯一制作的一批木簪,价格倍增。
“那批木簪都是用百年沉雪松做成的,戴在头上不但美观,而且具有提神的作用。这根簪子,应该就是那批簪子中的一根,可是可遇而不求的,所以啊,有时候,人不可貌相,簪子也是一样。”
两个丫头听了满眼羡慕,说道:“哇,没想到王爷出手这么大方。”
冬梅突然又说:“我觉得王爷最近可能要像小姐提亲了。”
冬雪和洛云夕听了冬梅的话都吓了一跳,洛云夕说道:“丫头不准乱说。”
冬梅却掰着指头说道:“我可不是乱说,你就说吧,这王爷最近帮小姐做了多少事?第一个杀了那些欺负小姐的城主和官差;第二个搬来和小姐同住;第三个亲自帮着小姐拉顾客;还有今天这一个,不但亲自过来帮小姐梳头,还把这么贵重的木簪送给小姐。你要是告诉我王爷对小姐没有意思,打死我都不信?”
冬雪听冬梅说的很有道理,也跟着说道:“真的耶。王爷果然是帮小姐做了很多事,难道我们小姐真的要成为王妃了?那我们岂不是也要跟着小姐搬去王府住了?”
说完,小眼睛冒光的看着洛云夕,满眼满眼都是期待。
洛云夕想起陌离的种种,心中也是一片温馨,不过他可没有这两个丫头那般的花痴,轻啐了一口说道:“行了,你们别再嚼舌根子了。我是注定要在乡下种地的,你以为王爷会跟着我会乡下种地吗?”
“会。”两个丫头异口同声的说道。
“你们……”洛云夕有些无语,只好不再理会两个丫头。
洛云夕梳洗完毕,到客厅去吃饭,洛二到洛十都在,洛一已经不在了,问了下才知道已经去了铁匠铺,说早点回来还跟着少爷一起去上学。
洛云夕只好坐下来吃饭,又随口对洛七洛八道:“洛七洛八啊,你们今天没事随时注意着王府,王爷如果出去,你们就在后面跟着看看,有意外的时候记得帮帮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