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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3章 听讼
作者:忆枕中梦更新时间:2024-11-10 21:55:20
第一百一十七章 听讼

郑王天下初临第一百一十七章听讼午乡,依旧是那颗老甘棠树。

而今却无一片树叶残留,整颗树如同华盖剥去了上面锦帛一样,只剩下龙骨。

棠树下,已经聚集了不少人,其中不仅有老人、青壮,还有妇女和孩子。

郑忽跪坐在席上,乡长者和年龄在六十岁以上的老人和郑忽相对而坐,其余人皆站在郑忽对面。

唯有两个身着小羊裘的稚子,年龄在五六岁左右,在郑忽身后旁若无人将脸贴在甘棠树上,伸出手抱这颗甘棠老树,一侧的手已经拉在一起,另一侧的手却总是隔着十几公分的距离,任由他们如何使劲,还是无法拉住对方的手。

听着后面儿童时而哼哧的使劲声时而欢快的笑语声,郑忽侧转身笑着将两个孩童招到自己身边,让他们与自己跪坐在同一具坐席上。

此举让孩童家的大人甚是惶恐,不停的给两个小孩打眼色,但是小孩又怎么懂得大人的复杂心思,看着自家大人面色严肃的朝自己挤眉弄眼,两个孩子也明显的察觉到了不对,但是又懵懵懂懂,眼泪已经在眼眶里打转。

郑忽自然一眼就能看到对方人的小动作,察觉到两个小孩情绪的变化,先左后右微微侧转帮孩子将眼中的泪花拭去,笑着道:“羞羞!”

之后转过身来分别瞪了一眼刚才不停使眼色的人。

没有理会被瞪之人尴尬的笑容,郑忽收回视线,对着在场的众人道:“我昨日方归便听闻有匪寇出没于午乡附近,可曾有什么损失?”

没错,郑忽这一趟是出来了解情况的,顺便见见人,不能老宅在长葛宫室里不出来,那样就把他和民众隔离了。

众人听闻郑忽的问话,或多或少或明或暗的都叹了一声气,午乡经常遭受匪寇侵扰,虽说每次损失不大,但是那也是损失啊!

站在左侧的午乡乡宰率先对着郑忽拱手道:“劳烦主上记挂,倒也无甚损失,只是民不堪其扰啊!”

没有损失就好,郑忽也是随口一问,他已经从黑子那了解过情况了。

“稍后我会命人加强戒备,请诸位放心!”

这就是故布疑阵了,给匪寇一种长葛只是防御,不会进攻的假象。

“我等皆听闻世子操练青壮久矣,何不剿之?”人群之中有人发出了疑问。

无论在何时何地,总会有这种自以为是的人。

郑忽正欲开口驳斥。

却听得有午乡长老呵斥道:“此事非尔所能知也!”

这些老人也都是人精。

剿匪的事郑忽可以明白的让大家知道,但是具体什么时间剿匪却不能弄的人尽皆知。

这无关乎信任问题,而是这种事知道的人越少越好。

况且,郑忽是主,他们这些人说好听点是国人,说难听点是郑忽的家奴。

哪有家主事事要向家奴解释的道理。

那人见长老语气措辞甚是严厉,不敢再言。

郑忽见状,也未多言,若无午乡长老呵斥,他已经呵斥过了。

总不能老扮演好人,偶尔扮演一下坏人,有助于威严的树立。

“剿匪之事无需诸位忧心,我自有打算!”

郑忽先好言安慰了众人一句,然后接着道:“我此次至午乡,一来是看诸位可曾有损失,二来则是诸位有争讼不决之事,可在今日尽言于我,我当以直而断,不使诸位有烦困之忧!”

这就是准备听讼了,虽然在后世诉讼成为一个特定的名词,但是此时诉和讼是分开的,诉,表达的是一种请求和被诉求方对请求的满足;讼,则是通过双方一种争辩进而解决纠纷的过程。

原本这些轮不到郑忽操心,自有乡三老或者乡宰来决断,但是有了刚才那件事的发生,郑忽觉得他需要再强化一下他的威严,而在听讼的过程中解决争端,是树立威严最好的方式,不仅如此,他还能借此了解一下此时下层民众的生活状况。

郑忽话音刚落不久,站着的人三三两两的小声议论起来。

未过多久,有一身着羊裘的妇人拉着一身着鹿裘的男子从人群中走出,在妇人拉的过程中,男子还不断的反抗,妄图摆脱妇人拉扯的手,郑忽从衣着打扮上倒是未看出什么问题。

此时的下层民众冬天普遍穿羊裘和鹿裘御寒,鹿或许在后世是个稀罕物,但在此时委实算不得什么。

二人出人群后,妇人先向郑忽行礼,之后又朝在做的乡长老和乡宰行礼,男子也跟在后面行礼。

午乡三老和乡宰看见是此二人,脸色有点微微尴尬。

这二人所争之事,不过是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他二人已经决断过了,未料这妇人还是不依不饶。

郑忽也注意到了各人脸色的变化。

“你二人所谓何事?”郑忽面色严肃的问道。

妇人率先开口道:“我二人本是邻居,我家有桑树,树大,有枝叶垂于他家,他未经我家人允许便采我家桑叶,我多次令其归还,他不许!”

妇人刚说完,男子立刻反驳道:“我不已经归还了吗?”

妇人面露讽刺,道:“你偷了我家几年桑叶,就归还了那么一点,尔真以为汝母可欺不成?”

乡三老和乡宰见状更是尴尬,急忙向郑忽解释起了这件事的来龙去脉,并告诉郑忽他们的决断是令男子归还桑叶,但是他们也无法确定男子这些年究竟采了多少桑叶,男子总是往少了说,而妇人总是往多了说,男子按照他所说的所采桑叶的数目归还,而妇人却一直不满意,感觉还不够!

听到这,郑忽算是彻底明白了。

这件事情的问题不在于男子究竟采了多少桑叶,而在于男子已经构成了偷盗行为。

乡宰和乡三老这么判,永远是不可能让争端平息下来的,因为男子未受到惩罚,未来他还会继续偷采桑叶,这就是一个恶性循环。

但是这也是没有办法的事,此时又没有成文法,所有的审判皆是靠像乡三老或者是乡宰这种人的良心,心眼好的,像今天这种情况,都是选择息事宁人,心眼不好的,那就不用说了,杀人也是常有的事。

“此事我已知矣,你以为男子所采你家桑叶共值几钱?”郑忽向妇人问道。

妇人考虑了一会,道:“或值十钱!”

还未等郑忽开口说话,那男子便着急忙慌的道:“世子明鉴,绝未有如此之多!”

“五钱有吧?”

男子点点头。

妇人却又不干了“没有十钱也有七钱!”

男子“至多六钱”

郑忽……

越听越像是谈判,漫天要价,坐地还钱。

郑忽不再理会二人的争执,直接一锤定音,“汝今或以钱或以桑叶偿之!”

男子道:“以钱偿之!”

“汝之所行已如盗无异,赀徭一岁,汝可有异议?”

男子面色发苦,特别想说有,但是看着郑忽的脸色,很明智的回了一句无。

倒是妇人没想到郑忽竟然会判这么重,为男子求起了情,毕竟是邻里之间,家长里短这也在所难免。

但是郑忽并未同意妇人的求情,之后又有乡三老和乡宰及在场之人,甚至郑忽身边的两个小孩子都为男子求起了情,皆以为郑忽判罚过重。

郑忽无奈,知道现在还不是能严格执行法律的时候,还是需要顾及人情,最后将男子的徭役期限改为三个月。

这才平息了民意。

……

文中的盗桑叶案是根据和张三家的果子落到李四家到底归谁所有的这种物权关系问题改编,实在抱歉,这一更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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