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后悔爱一回,也不后悔今生不见的绝然,更不后悔生下儿子。
甩甩头,命令大脑不准再想那些根本毫无意义的东西。
早已断定干净,毫无关系的渣男又何必要浪费时间去伤怀呢?
她有儿子就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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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朗明哥舞,至今已有百余年的历史。
据说欧洲最早出现的吉普赛人,是于9世纪中由印度或埃及跨地中海而来;
吉普赛人本来就能歌善舞,长于乐器演奏,慢慢地,他们将这些特色与安达鲁西亚当地的音乐、舞蹈相融合,就成了今天既凄美且热情的佛朗明哥舞。
也成为了西班牙的一大特色。
相较于一众人的兴致嫣然,冷玥倒显得有些意兴阑珊。
这些都不在她之前的生活范围内,而且对于歌舞,她并不以为然,不认为能有多大看头。
也就没有多事的换掉身上的衣服,她依旧是简单的一身休闲。
然而夏烟,惜君,就多了几分女性的柔媚。
夏烟是一袭无限风情的吊带裙,热情,奔放,妩媚中略见几分狂野。
而同样裙装的惜君又是别有风韵,一袭月牙白及膝连衣裙,长发及腰,迎风轻扬,几分知性,几分婉约,不愧曾为大家闺秀。
当然,她的丈夫也很抢眼,出色,就如他的名字,非常阳光,尤其是他的笑容,甚至比清晨的朝阳还要灿烂辉煌。
不过,最最特别的依旧还是司徒钰轩,简单的丝质白衬衫和黑背心、黑长裤,非常普遍的穿着,为什么穿在他身上就是硬要比人多几分可怕的魅力。
这不仅仅只是他本身就是天生的衣架子,更因为他与生俱来的独特魅力,以及因为人生变故后,又添几分亦正亦邪致命的吸引,犹如浴火重生的凤凰,在烈火中新生,其羽更丰,其音更清,其神更髓……
这样的他,很难不成就焦点,历久不衰!
慵懒的姿态,从容的举止,潇洒的步伐,还有他的似笑非笑……
总令人一眼之后便再也无法挪移视线,似乎被摄了魂,躲了魄,痴痴呆呆,顿时忘乎所以,脑洞大开……
冷玥看在眼底,不禁暗暗低咒:此等妖孽就该火刑伺候,省的他到处为祸人间。
瞧,那群恨不得把眼睛粘在他身上的花痴就知道,这妖孽的罪孽到底有多深重了。
不过,见他从容依旧,自在洒脱的样子就知道,他已经非常习惯,每逢出巡,背影必然跟来一群孤魂野鬼,当然,性别全是母的。
“这样吧,现在时间还早,就先在格拉纳达城内四处逛逛,到处瞧瞧,还是有很多小玩意儿可以买下,当个小小纪念品的。”惜君提议。
“咦?不是要去看佛朗明哥舞吗?”怎么变成逛街购物了呢?夏烟不解。
“城内的佛朗明哥是给观光客看的,多少掺杂了一点现代舞的味道,是表演,晚上我再带你出城去看看真正的佛朗明哥舞,那才是跳舞,才是真正有灵魂的舞蹈,绝对是值得一看的。”阳光替为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