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听这钱胖子的语气,似乎和范永斗有点恩怨?
一问,原来这钱胖子家族世世代代居住在张家口,他爹,也就是钱家老爷子曾经是范家的小伙计,忠心耿耿为范家干了很多年的活。
因为钱老爷子为人忠厚且任劳任怨,后来范永斗便提拔他当了掌事的,当年的范家乃是一方富豪,能够在范家当掌事的也算飞黄腾达了。
可是?
坏就坏在钱胖子爹太过于忠厚老实了,当小伙计的时候还好,自从当了掌事的后,他便接触到了许多关于范家的秘密。
比如这范永斗当年私通鞑子,并将官府严禁出边的物资贩卖给鞑子,甚至范永斗还贩卖大明边关布防图,这些事情钱胖子爹都知道了。
钱胖子爹最恨的便是鞑子,这恩怨得从努尔哈赤时代说起了。
钱胖子恨恨道,“我爹曾经有个兄弟伙的,也就是我小叔,我小叔当年在抚顺靠小本生意养家糊口,没成想狗日的叛将李长芳居然将抚顺城拱手送了狗鞑子努尔哈赤,而我小叔便被狗鞑子虏走了,这些年来杳无音信。”
钱胖子泪眼汪汪望着崇祯道,“这位小公子您说如此深仇大恨,我钱家怎能忘记?我爹教育我们永远不要忘了国仇家恨,狗鞑子既是我大明的大敌,也是我钱家的世仇。
所以我爹实在不想当汉贼,他也不想自己的东家当汉贼,我爹苦口婆心的劝这范永斗回头是岸,不要在干这种缺德事了。
可是这范永斗不仅不听,反而怀疑我爹有异心,有一次这狗东西居然污蔑我爹做假账贪墨了他范家的财货,派人将我爹双手双脚打折了,然后大冬天的将我爹丢了大街上任其自生自灭。”
钱胖子抹了把眼泪,继续说道,“幸亏那天我从乡下来看望爹,他这才捡了条命回来,我记得当年我背着爹一步一步挪回家中,几十里的路啊,脚都磨破了。
后来我钱家便靠着祖上传下来的两亩薄田苦熬着日子,我们都是小老百姓也不敢去告官,只能任凭狗贼逍遥法外,恨呐!
幸亏老天爷有眼,这范家事发了,圣天子下旨诛了狗贼范永斗,我家大仇得报。
再后来我钱胖子便靠着爹曾经积累的一点点人脉,做了这边商,贩卖点货物谋生。”
钱胖子说的是声情并茂,简直是闻着落泪,听着伤心,就连崇祯都唏嘘不已。
崇祯又喝了口热热的奶茶,他突然发现田尔耕一口都没喝,便奇怪的问道,“小田哥,你怎么不喝奶茶啊?”
崇祯一句小田哥,差点让田尔耕噎着了,就连众锦衣卫番子也是忍俊不住,差点笑岔了气。
田尔耕郁闷的说道,“这茶咋这么粗?”
钱胖子哈哈大笑,“这位小田哥必是富贵人家出来的,说句实话这些茶砖其实都是用大粗叶子和粗茶梗压制而成,粗糙不堪。
不过那些草原上的粗人哪里懂什么茶呀,你让他们喝嫩叶子压制的茶砖他们还嫌喝了晕头呢,一句话,粗人配粗茶,老牛嚼稻草。”
崇祯整个人都不好了,他端着碗奶茶是喝也不是,不喝也不是,最后干脆将茶碗一丢,闷闷啃着羊蝎子肉。
崇祯啃了一斤羊蝎子肉后,他突然抬起头问钱胖子,“钱小哥啊,你出门还带女眷啊?也不怕被马贼将这位漂亮的小娘子抢了当压寨夫人?”
钱胖子一楞,而被崇祯称为漂亮小娘子的女人则恨恨白了眼崇祯,她也不说话,只一口一口抿着奶茶。
钱胖子看了眼女人,小声说道,“这位小公子莫取消小可了,小可事业未成,哪有什么女眷啊,这位是舍妹。”
钱胖子告诉崇祯,这看似羞怯怯的女孩是他妹子,名叫钱宝珠。
因为钱宝珠一人在家挺无聊的,所以他才带着妹妹出来做生意,顺便见见世面。
崇祯还是第一次听说怕妹子无聊,所以才带妹子出来见世面的。
大哥啊,这里可是大草原啊,到处都是马贼和狼群,他就不怕自个娇滴滴的妹子被狼叼走了?
崇祯觉得这对兄妹挺奇葩的。
崇祯细细打量着钱宝珠,但见她穿了身窄袖的裙子,身材玲珑,容颜娇俏。
她的发质很厚且略带浅黄,却又不似一般的黄毛丫头那般枯燥,反而光泽亮丽,而且还有点自然卷。
这么一头青丝若铺开了必然非常的美,可惜却全部被她用一根造型奇怪的白玉簪子绾了起来,只余一缕发丝儿垂了耳边,慵懒无比。
崇祯突然发现这钱宝珠的脚特别的大,堪称天足。
要知道这时代虽然也有很多女人不缠足,但是这些不缠足的女人无非两种情况。
要么是爹娘不喜欢这女孩子,也不准备让这女孩子长大了嫁个好人家,故懒得给她们缠足。
要么就是家里太穷太穷了,连块缠足的布都置办不起。
崇祯实在好奇,这钱宝珠到底是因为什么原因才没缠足的?
崇祯盯着人家脚看了半天,就连田尔耕都看不下去了,他神情怪异的咳嗽了一声,居然胆大包天的用胳膊拐子碰了碰崇祯。
崇祯这才陡然惊醒,然后他便发现钱胖子一脸懵逼的看着他,而钱宝珠则早就俏脸含怒,小拳头捏的紧紧的了。
崇祯毫不怀疑,要不是他身边人多,只怕这钱宝珠早就一拳头夯过来了。
崇祯可不会真觉得这钱宝珠和她外表一样是个羞怯怯的女孩子。
以崇祯这些年的人生经验来看,这钱宝珠的娇羞女儿态绝逼是装出来的,其本质上可能是个女汉子?
这种女人崇祯穿越前可是见识过了,记得有次他在酒桌子上就遇到了这种女人,表面上看羞怯怯的。
结果特娘的喝起酒来是红白黄来者不拒,硬是把一桌子男人喝翻了,此猛女却依旧蔚然不倒。
从此崇祯就对那些看似羞怯怯的女人有了警惕之心。
崇祯尴尬的清了清嗓子,厚颜无耻道,“在下自小出身富贵人家,第一次见到这双大脚,故好奇了点,姑娘莫怪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