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柔软的大床上,洛潇听见耳边响起的声音不满的颦眉,微微掀起薄如蝉翼的眼帘,恍惚中看见有张放大的俊脸。
“季太太,该起床了……”
“季太太……”
她懒懒的动了动身子,压根不管有人耐着性子已经喊了她十分钟了,把被子往上提了提,抱着又睡了。
见此,季铭律无奈的叹了口气,他一直都知道,洛潇睡觉一定得自然醒,平时睡七个小时就差不多了,可昨天她在海边哭了那么久,再加上回来酒店后他们俩还聊了些曾经的事,睡觉时已是三点了,难怪尽早她会起不来。
思量几秒,季铭律屈起一只腿半跪在床上,把被子一掀,就把她抱了起来,朝浴室走去。
洛潇的大脑还处于迷糊中,只是隐约有悬空的感觉,直到他把她放到流理台上坐着,那冰凉的触感才让洛潇霎时清醒。
看清楚了自己身在何地,一下子语气变得不好,“我还没睡好!”
听到还未散去的倦音,他浓眉一挑,“嗯,我知道。”
下一秒,只见季铭律倾身,与洛潇额头相抵,说话的呼吸带着灼热的温度喷洒在那白皙的脸上,偶有一丝绯红。
“不过,我怕我们再不出去,他们会觉得是我把你累着了。”最后尾音处的三个字,咬音加重,表达的意思不言而喻。
闻言,洛潇瞪了他一眼,不是生气,而是娇嗔。
“好了,我洗漱,你先出去。”
季铭律看到她的样子,嘴角上扬,身子一转就走出去浴室,看得出心情很好。
洛潇下了流理台,视线扫到一边装满水的杯子和挤好牙膏的牙刷,心里流淌过暖暖的感觉。
谁曾想到高高在上的S&G掌权人也只是一个会疼爱妻子的平凡丈夫。
右手拿起牙刷,左手端过杯子,却目光一惊。
因为,原本光洁的手腕上此刻竟多了一个镯子,那泛着的光泽,洛潇是认识的,竟是S&G的……
洛潇出来后看见季铭律正对着一面大镜子扣衬衫的纽扣,而脖间挂着的领带却松垮垮的吊着。
见状,她走过去,手法娴熟的替他打好领带,镜子前男人的高大身躯与女人的纤瘦身子形成鲜明的对比,却没有丝毫的违和感。
“怎么送我这个?”白皙的手指下意识的反复抚摸镯子。
季铭律抬起她的左手,知道镯子覆盖的位置表面上是光洁的手腕,但实际上那曾经却有道刻骨的伤痕。
“五年前我说过,等我掌权,会以血玉为聘。”
血玉是他们S&G原料工厂收藏价值最高的,当初在法国龙桀会让凯文提出要求,说让季铭律以血玉换洛潇和宁骁的病例证明,也是想看看在季铭律心中谁更珍贵。那时季铭律没有答应,只是因为他早就把血玉当作了给洛潇的聘礼。
铿锵有力的声音砸在心上,恍惚中,洛潇看见当年的自己跟着季铭律进了End。。Less(就是S&G原料工厂的名字),看到了外界传言的血玉。
很美,那红色的光泽让她极为喜欢。
而季铭律看到了她眼中的喜爱,不由脱口而出一句话,洛潇,等我掌权,会以血玉为聘,你嫁我。
直接的三个字,你嫁我,让她愣在原地。
然,那不过是他们交往的第二天。
突然,洛潇触不及防将唇贴上他的侧脸,不过两秒,就离开了。
“我家季先生还真是说到做到。”
我家季先生……
轰——季铭律的心像被什么炸开了般,嘴角的笑容抑制不住的扩大,更甚至想笑出声来,忙轻咳两声掩饰自己的失态,视线一转,看到床头柜上的盒子,精光一现。
昨晚他就看到了,还没来得及跟季太太问清楚。
“那个盒子,怎么来的?”
顺着季铭律的目光看去,洛潇走过去将盒子拿过来,勾起浅笑。
“这是我昨天晚上遇到的一个小女孩送给我的,还没看看,这是什……”洛潇打开盒子,看到了里面摆放着一个薰衣草香包,话音一止。
香包……以前她和夏璃每次出行都会随身带着一个香包,可自从那个温婉得如同江南山水画的女人销声匿迹后就再也不带香包了。
手指颤巍巍的抚上那香包,眼中泛起波澜,辛蓝,你在哪儿……
“你碰到的这个小女孩,大概就是霍家的人。”
“霍家?”
“嗯,你看这儿,有个图腾。”季铭律指出在盒子的右侧面有个类似苍鹰的图腾,听说S市的霍家第一任家主是黑帮出生,所以当时的代号就被作为家族图腾流传下来。至于现在的霍家家主是霍家最小的儿子霍玖泽,不过三十岁,就已是首长级别,其手腕可见。
看着图腾的洛潇此刻怎么也不会想到,她失踪了五年的好姐妹,竟成了这个庞大家族的主母。
倒是季铭律偏头深思,辛蓝失踪后这几年,他跟丁远包括霍时夜都在深入调查,却都一无所获,而死讯也都没有接到,唯一的可能性就是有权势极大的人在封锁消息。
嗬,这霍玖泽倒是个合适的人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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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错,霍妩言就是当年洛潇和夏璃的好姐妹——辛蓝。至于季铭律提到的霍时夜不知道大家还记不记得,在第五十二章的时候曾经出现过有一个男人在凰舞跟季云深打台球,那个男人就是霍时夜。五年前,季铭律和洛潇,丁远和夏璃,霍时夜和辛蓝,他们三对情侣在加一个当时才十五岁的季云深关系最为要好。
关于霍时夜,他是因为在霍家曾经犯下大错,被霍玖泽下令要放逐他在外十年,才可重返霍家,所以他根本不知道如今的霍家主母是他心心念念的人。而他跟霍玖泽的关系,我只能说一句,绝对不是兄弟。
在这章出现的血玉,仅仅是为了情节需要,关于它的价值大家不要太放在心上。
血玉一种是指在西藏的雪域高原出产有一种红色的玉石,叫贡觉玛之歌,俗称高原血玉,因其色彩殷红而得名。这种石头的记载极少,在史料中,只在吐蕃时代,松赞干布迎娶文成公主时的礼单中有过它的纪录与介绍。”这种玉十分难得;传说中的贡觉玛是当惹雍湖的女神,她住在当惹雍湖心底四四方方的绿宝石宫殿里,宫殿的四面墙有不同的颜色;红色是歌唱。贡觉玛之歌,也就是当惹雍女神歌唱的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