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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章 朋友
作者:白起是只猫更新时间:2024-11-18 15:21:12
朋友

东市之中人群熙熙攘攘,刘怜儿虽然未换下男装,但作为一个女子,自然被那些亮晶晶的小饰品吸引,拉着程然的胳膊就直奔那些卖饰品的摊位走去。不过刘怜儿大多还是看看,走了四五个摊位也才选了一对耳坠。倒也勤俭持家,程然暗道。

想起后世影视作品中雷佳音吃水盆羊肉的桥段,程然来了食欲,倒要看看这东市之中有没有,别说,走不多远还真被他找到了一家卖水盆羊肉的,十个大子一大碗,撒上芫荽,程然唏哩呼噜地就喝了起来,一碗喝完,没有想象中的经验,终究还是被后世的编剧骗了,物质香料匮乏的古代做出的食物不可能和后世的美食相比,这是必然。

程然突然觉得兴趣缺缺,对大唐的美好幻想一点点消退,还是穷啊,社会生产力的低下造成了物质与娱乐的匮乏,偌大的东市还是实用品居多,对于金银玉石自然很喜欢,奈何囊中羞涩,买了马回家睡觉倒也是个好主意。

拉着刘怜儿往马市方向去,刘怜儿倒还是对热闹的市集热度不减,果然逛街是刻在女人基因里永恒不变的信条,东瞅瞅西逛逛。

人一旦没有了兴致,自然会身心疲惫,此刻的程然就是如此,很佩服后世陪女朋友逛街的男同胞们,他们是真正的好男人。

只想买完马匹尽快回家的程然终于看到了卖醪糟的摊子,一把抓住刘怜儿的胳膊,三步两步来到摊位坐下要了两碗醪糟,倒不是想喝,只是想歇歇脚。终于理解了后世商场里的奶茶店前坐着的男性同胞。

醪糟摊的摊主是个二十五六岁的健谈妇人,几番交谈得知她也是个苦命的人,丈夫早些年死于兵灾,留下妇人与一个八岁的女儿,开这个摊子倒也能混个温饱。

感慨妇人的自力更生,为自己还不够上进感到羞愧。但烦人的苍蝇总是无处不在,一阵淫词滥调传入耳来,一个衣衫不整的中年男子手托鸟笼走向妇人。表情轻佻,时不时还对妇人吹个口哨。

这是一个无赖子,妇人无奈只得连连陪笑。很明显这个无赖有些背景,周围的食客和百姓虽面带怒容,却无一人敢站出来制止。忍不下去,虽然不知道唐朝有没有见义勇为一说,但程然觉得,人要对得起自己的良知与正义。霍地站起身来,手中的醪糟碗就扣在了无赖头上,一脚将其踹倒在地。

“好!不愧是我师弟。”此刻习武之人的侠义按下了刘怜儿小女儿地温柔。

就在程刘二人四目相对,互相赞赏之际,无赖子目露凶光,从地上爬起,一把抄起板凳朝程然头上砸来。太快了也太近了,以至于程然察觉之时已无法躲避。程然甚至已经做好用头硬接的准备,一道倩影闪过,刘怜儿的脚尖以一个不可思议的角度准确无误地点在无赖的喉咙,无赖子连人带凳子斜飞出去,落地之后双手抓住自己的脖子,口泛血沫,挣扎不已。

出人命了,程然知道刘怜儿的一脚踢碎了他的喉结软骨,气管阻塞,以这个时代医疗手段,这无赖只会死于窒息。

在古代杀个无赖子并不是什么大事,但那是对于勋贵而言,每年出现在长安城外乱坟岗的死尸还少了?但程然和刘怜儿不是勋贵,平民杀人,还是杀唐人,无论如何都是死罪。

妇人劝说程然和刘怜儿快跑,神情急切。周围的人群越聚越多,甚至有些后来者正义感爆棚,准备报官。

往哪儿跑?恐怕此刻东市的巡街捕快已经赶来,不等自己出市,市门就被封锁了。程然准备自己扛下来,当然不想死,嘱咐刘怜儿照顾好新粮。以师傅刘方的筹谋,以新粮换自己一命想来不是难事,不过自己的牢狱之灾怕是躲不过去了。不等刘怜儿说话,一把把她推进人群,准备自己慷慨被捕。

果然,远远地传来了捕快呵斥众人让路的喊声,程然也开始酝酿情感,准备被捕时说一番慷慨激昂的话语。

不过,不用准备了,一名劲装女子手持横刀从人群中走出,拔出横刀,手起刀落,那还微微颤抖的无赖子彻底解脱了,因为他的头离开了身体。就在此刻,捕快也到了,见到持刀的女子,又看看地上的尸体,皆抓紧了刀柄,程环状围住了女子。

“今有无赖子光天化日之下调戏良家妇女,被姑奶奶一刀杀了,要杀要剐悉听尊便?”说完扔给了捕快一块玉石腰牌。

捕快头儿接过腰牌,看了一眼,便恭恭敬敬地把腰牌双手捧给女子,手下人见状也立马恭敬地站立两旁。地头蛇有地头蛇的眼色,捕快头儿在查看了死者之后恭敬说道:“此人乃是青狼帮帮主的儿子,经常欺压良善,劣迹斑斑只是官府一直没有证据抓捕,又或是有帮众替此人顶罪,小姐今日乃是为民除害,小人这就离开,以免扰了小姐逛街的雅兴。”说罢施礼离开,手下人很有眼色地将尸体收走,人群很快恢复正常。

女子径直向二人走来,像游侠一样抱刀施礼:“姑奶奶李贞英,二位少侠的侠义之举贞英钦佩,不知二位可否留下住址,交个朋友,容贞英日后拜会?”

程然便把宅院位置告诉了李贞英,李贞英似有急事,抱拳就要离开。转身之际,程然瞥到了她的腰牌,只见上面镌刻着永康二字。

难怪捕快那态度好的不得了,感情是永康县公李靖的女儿,公爷家杀个无赖属实不叫事。给刘怜儿说了此事,刘怜儿倒没多大反应,想想也是,刘怜儿也算是勋贵之后,老头子被追封为卢国公呢,就以后程咬金那爵位,只不过是前朝的。

终于在日落之前买了一匹马,是一匹好马,毛色枣红,高大精神,蹄大如碗。但也是一匹伤马,右后腿有一条触目惊心的伤口,隐隐有些发炎,在马伤手里大概率会因伤口处理不当而变成废马。所以价格只有良马价格的三成,开开心心地付钱走人。

刘怜儿其实是不赞成买这匹马的,她也觉得这马会变成一匹废马,奈何程然一个劲让她安心,便也就听程然的了。

回去的路上,程然买了两大坛子酒让马驮着,哼着刘怜儿听不懂的小曲儿,还给马起了名字。

来福?真是个奇怪的名字。只是自己为何会对师弟这么信任?刚才在马市明明不同意买这匹马的,为何又对他言听计从?想到这里刘怜儿的脸颊竟有些微微泛红。刘怜儿的表现程然自是没有看到,依旧哼着小区大步朝家走,日落之前是要回家的,晚上在街上乱逛不被武侯打板子才怪,这一点程然是知道的。

望着已经走远的程然,刘怜儿拍拍有些发烫的脸,快步跟了上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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