而狐王幻月这个名字也同时在妖界、乃至人间传诵起来,然后嘛,以讹传讹,不知道怎么的,这里就被唤成“狐环月”了。
之后有好事者,在形似狐尾的那座山头上,为我建造了那个殿堂。而西面那座稍大的山头,则作为群妖的聚集地。
千百年来,因着妖群的聚集,这座山四周常年笼罩着团团迷雾,凡人管这叫“妖气”,所以从来没人敢接近这里。
等等,打住!回忆到此为止,这些都不是重点,重点是……我家塌了,那我以后住哪儿?
哎哎,不管了,反正说起来,我从以前开始就不喜欢这个地方,太过奢华了,虽然确实符合小爷我的身份,不过,嗯哼,大家都懂的,小爷我可是低调万分的妖,向来反对铺张浪费,所以毁了就毁了吧,大不了以后再让人重建就是了,嘿嘿,我邪恶地笑。
话说我也已经一千年未见世面了,想必人间也早已改朝换代好多次了吧,反正碧落找那倒霉丫头也需要些时日,小爷我可不能就这么干等着,果断出山找乐子去。
既然山中已没那群小崽子们的身影,想来或许是因为千年来没我这个君主坐镇,群龙无首,各奔东西了。也罢,先去找趟漠尘问问情况,顺便蹭顿饭,也蹭个暂居之所。
漠尘的母亲是花妖,而父亲确是凡人,这对夫妇能喜结连理,无非也就是才子佳人、痴男怨女之类的俗套情节,只是自古人妖殊途,为避免来日落人口舌,小两口便隐居深林,之后为自己爱情的结晶取名“漠尘”,原意是希望其淡漠凡尘,平淡度日。可偏偏漠尘这家伙天生一副好奇宝宝心肠,彻底辜负了爹娘的良苦用心。
当日初遇漠尘,便是因为他好奇妖王究竟长什么样,居然只身摸进了幻月山。要知道,虽然他身上有着一半妖族血统,但是来到这里,根本就只能是做小妖们下酒菜的料。若不是碰巧那日小爷我在山脚下打盹儿,从一群小妖手中把他救了,他早就见阎王去了。
可他倒好,在知道小爷我的名号之后,不道谢也就算了,居然不知天高地厚地说了句:“你就是妖王?也没什么特别的嘛,太让人失望了!”
小爷我当时气得,找了几百只乌鸦,拔光了它们的毛,派人不分昼夜地挠他脚底板。最后等他笑到嗓子沙哑、岔气儿五百次之后,才稍微消了点气,放了他。
也就是经过这件事,我和他莫名其妙地成了朋友。
就像我之前说的那样,这家伙的好奇心不是一般人足以比拟的。外界有任何风吹草动,他一定是第一个知道的,而且,也会是第一个调查清楚事情真相和详情的。
以人间的“百晓生”或是“包打听”来形容他,都觉得不够生动形象。
这次去找他,一来,是想问下山中的情况是为何,二来,我也不能坐以待毙、完全依靠碧落,或许他能给我一些线索或意见,这三来……果然我还是想去蹭饭!
..
我现在的心情很复杂。
好吧,我承认,我跟漠尘的关系向来很好,小爷我不远万里来探望他,先不管我的目的为何,他这样热烈欢迎以及热情招待我,虽属理所当然,却也着实让我感动万分。
但是……
有谁见过送礼送纸钱的么?!
半个时辰过去了,这家伙将这么一大坨黄白不分的纸钱塞到我手里之后,就再没搭理过我,每次我一开口想跟他说话,他都会作出一个禁声的手势,示意我安静之后,便继续埋头干自己的事。
这一刻,我终于知道何为“忍无可忍,无须再忍”,狠狠地对准了他的脑门便是一拳。
“你丫到底在干嘛!”
我讶异了,他居然没有生气,也没有回我一拳,而是转过头,红着眼圈对我说:“小月月,你真够哥们儿,连做鬼都不放过我,过了一千年,还记得回来看我。别担心,等我为你做完法事,你就能安心投胎转世了。下辈子,我还当你兄弟。”
什么叫好事不出门,坏事传千里?小爷我就是个典型的反面例子!爷生前的丰功伟绩不曾见有人给我大肆宣扬,结果爷那个莫名的死讯,居然众人皆知!
听完他这含情脉脉的肺腑之言,我差点没被气得再次背过气儿去!漠尘这厮的哀悼表情倒是做得很到位,连我自己看了都真觉得自己死了……
“喂,我说你有完没完!”
终于,在被我的一顿暴揍之后,这死漠尘发现了小爷已还魂的事实。
“没死就好。”
我想,我是不是交到损友了?就这么四个字打发我了?
我黑着一张脸,无声地看着漠尘手脚麻利地收拾完地上的法事用具,最后还不忘将我手中的纸钱全数收回。
果然,还是咽不下这口气,他怎么就能这么淡然,遇上千年未见的友人,不说来个热情的拥抱,好歹也稍微激动一番,聊表心意嘛。
正欲发作,却突然被他抱了个满怀。
“我靠,你疯了吧?这么恶心的事你都做得出来?小爷我喜欢女子,女子!”
“我就知道你没那么容易死。刚我还在想,你这家伙什么时候会来找我。”
我狠狠地推开了他,看了一眼掉满地的鸡皮疙瘩,朝他投去了鄙视的目光。然而,我的心里却是相当欣慰。对嘛,这才是正常反应嘛。
漠尘到底是漠尘,我从重生到现在,也不过才一天的光景,他居然已经知晓。
“咕——”我的肚子背叛了我的心,将我此行的目的暴露无遗。
漠尘摇了摇头,深深地叹了三口气,带着一副恨铁不成钢的表情,给我做饭去了。
不消片刻,我的意志,在扑鼻的饭香下彻底崩溃。一边狼吞虎咽地掠夺着美食,一边接受着漠尘惊悚而又鄙夷的目光。
酒足饭饱,我也终于想起来,自己此行还有别的要事。
“漠尘。”我打断了漠尘收拾碗筷的动作,“我有事想问你。”
啊——!反了反了,他居然用筷子狠狠地砸我的脑袋。
“早猜到了,无事不登三宝殿,说吧,又遇上什么麻烦事儿了?”
我想了想,这事儿还真不好说,倒不是小爷我拉不下面子问他我的死因,实在是不知从何问起。
最后,我还是先把这一千年来,在地府遇到的事跟他说了个详细。当然,也包括了和冥主老头的那个赌约。
“你疯了吧,冥主的赌你都敢接?谁知道他打的什么鬼算盘。”
我当时早被那屎一样的东西给泡晕了,哪儿还管得了这么多,只要能让我离开那鬼地方,就是让我叫他声爷爷我也乐意——那个……好吧,我只是随便说说而已,例子,举个例子罢了。
“漠尘,你说,我该上哪儿去找那丫头?二十年,对于凡人来说不算短,但对于我们来说,也不过是眨眼的一瞬。若是要我大海捞针,只怕是再过没多久,你的那些纸钱,就真的要派上用场了。”
“这个……我还真没办法。”
“靠!你要不要这样的?这点儿小忙都不帮,还亏得你平时跟我称兄道弟的!得得得,算小爷我看错你了,在下告辞,后会无期!”
“阁下慢走,不送。”
……
!!!
“好吧,你赢了!漠尘,我已经派碧落去帮我找了,可是我总不能这么干等着吧?”
“谁让你干等着了?你要真有那闲工夫漫无目的地乱找一通,还不如赶紧去召回你的那些旧部下吧,我看你那幻月山都快成荒山了。啧啧……我说妖王大人,看着那冷清清的山头,我都替你觉得丢人。”
“哦,对了,这就是我来找你的另一个目的了。”
“喂,我说你还真是不虚此行啊!来一趟还真让你赚个够本了,一下子弄出这么多问题来。”
“嘿嘿,别闹。说正事儿呢。我的那群小的们都死哪儿去了?”
“还能去哪儿?死的死,没死的也都半死不活了,幸存的,都到人间各地逃难去了。自从那一役之后,整片山头的妖几乎都绝迹了,还有你……”
“等等等等……”
等一下,我的耳朵还是脑子进水了?那一役?什么意思?我怎么不记得我家附近曾经发生过战争。
……得了,不用提,肯定又是孟婆那死老婆子害的。
“漠尘,什么那一役?我该不会就是那时候被莫名其妙地弄死的吧?”
漠尘毫不留情地给了我一个大大的白眼:“我说小月月,你别逗我了成吗?不过就是一个人类女子捉妖师来砸场子,随手收拾了一些小妖罢了,这要是都能弄死你,你还混不混了?要真是这样,我看你复活也没意义了,继续下去陪孟婆喝汤吧。”
这一刻,我真的想抽他丫的,哪壶不开提哪壶:“你能别跟我提那老婆子么?就是她害的,给我喝了一口那什么汤,害我连自己怎么死的都不记得了,还好小爷我机警,没全部喝完,要不然哪,保准连自己叫什么都给忘了!”
想到这儿,免不了一阵恶寒。
不过再一想,似乎有什么地方不对劲:“诶,不对啊,一个人类小丫头,至于把我的那群妖妖们都吓跑么?”
闻言,漠尘忽然失了一惯痞子气的笑容,难得的严肃:“说真的,她不是普通的人类女子,是当今人世间名声最盛的‘无月楼’创始人。”
我真的不想吐槽那些凡夫俗子,怎么那么喜欢在名字里带上一个“月”字?小爷我的名号就那么好用么?
..
“无月楼?”我挠了挠后脑勺,“漠尘,那是青楼么?”
我眼睁睁地看着漠尘的嘴巴越张越大,手里的东西也一件一件悉数掉回桌上,等他彻底进入石化状态之后,我冲他微微一笑,当即又把他的魂给招了回来。
在接下来的一炷香时间里,漠尘他,除了对我摇头,还是对我摇头。
“小月月,我真是服了你的思维能力了。你到底是怎么听的我的话,才能理解出这么个不靠谱的答案来?”
俗话说得好,没脸没皮,天下无敌,小爷我可是妖中的霸主,自然是独霸一方,所以,面对此种令人尴尬的吐槽,也只是很淡然地一笑,嘿,完全无压力。
“客气、客气。”
“……”
“得得得,我闭嘴还不行吗?你继续说,这个无月楼算是怎么回事?还有你刚说的那什么一役,统统给爷说清楚了。”
该死的,这一千年里,到底发生了什么?虽然重生的我肩负重任,不过,爷的自尊不容侵犯,妖王的威严更不容人类肆意践踏。先不论我忘记了那一役的起因和结果,但遣散我众妖一事,便已是不可原谅,此仇不报,小爷我还有何颜面自称妖王?
漠尘做了个为时很长的深呼吸,总算是把本该被我气吐的满口血给憋了回去,不过,经目测,他已受了严重的内伤……
“你呀你,算了,也难怪你不知道无月楼,这一切都是发生在你死后的事了……”
“咳咳,那啥,咱们能换个词不?”
“闭嘴!”
……
好吧,我闭嘴。
“其实,关于那一役,我知道的也并不多。常人只道是有位女子捉妖师,响应百姓的请求,只身进到了狐环月捉拿众妖。没有人知道她用了什么方法,也没有人知道她捉住的妖量,甚至连她是否真的有捉到妖都不知道。只是那之后,狐环月四周的迷雾淡却了不少,所以,百姓们都信了她有高超的降妖之法,尊称她一声‘净林仙子’。”
净林仙子?好一个“仙子”,拜她所赐,使我多少妖族子民流离失所,甚至还丢了性命!
我的双拳不自主地收紧,可漠尘的陈述,并没有因为我逐渐升腾起的怒火而间断。
“净林仙子回城之后,有追捧者为她建了一座气势宏伟的楼阁,美其名曰,是为了答谢仙子的除妖之恩,实则却是为了留她于市井间,好随时以防万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