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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不知怜取眼前人
作者:沉愿更新时间:2024-11-15 16:55:17
第十三章 不知怜取眼前人

那晚和林清远不欢而散之后,便再没见过他,连电话都没打过,我觉得庆幸,如果再见面,或是打电话,我真不知道会说什么。

花子,真是一个傻女孩,当朋友和自己喜欢的人纠缠不清时,你会大度到主动打电话来挽救这场冻结的友谊吗?换我就做不到,而花子却做了。那是那晚很久之后,花子没找过我,瓜瓜问过很多次,“为什么干妈不来看我?”都被我小心的敷衍过去了。其实有很多次我想打电话的,但又不知道说什么,大概真像她说的不负责任。再接到花子电话的时候,我就快哭了,“对不起,对不起……..”

那边沉默很久之后,说道:“小七,不要轻易跟人说对不起,那人未必会受得起。”我想世界若是连她都受不起,那我还会对不起谁。听见我不说话,她揶揄道:“爷,妞儿不找你,你也不会主动么?”丝毫听不出我们发生的小意外,有这样的朋友,能不是我的福气吗?

我并没有直接回齐氏上班,仍旧做着杂志社的工作。开始老爷子们反对,认为我不可能兼着两份工作,可不要以为这是他们在关心我,他们只是怕这样做会对齐氏不利,不敢做出任何有风险的事。我没有妥协,再三保证下,最终倒是他们妥协了,答应齐氏的事绝不松懈,重大事件会给建设性的意见。其实这些我早就想到了,在答应爷爷回去帮忙时,就为自己留了这点小心机,我一向不喜欢受人摆布,以前如此,但不会表露出太多不满,现在不同,特别是经历了这七年,当年像垃圾一样被扫地出门,自尊就告诉我,以后我只是齐翎,再也不是那个傀儡。这次回去或多或少是因为瓜瓜,还为这些年受的委屈,报复之后,快意十足。

想到近来的种种,心情畅快无比,连上班的时候就会不知不觉哼上两句小曲,弄得好几次同事莫名其妙地看着我,悻悻地将头转到一边,嘴角仍带笑意。

“好,好帅的男人,”‘五朵花’之一的杜婉婉从外面风风火火地回来,嚷道。杜婉婉是个江南女孩,在我的印象里,江南的女子应当是戴望舒笔下“丁香一样结着愁怨的姑娘”,清丽婉约。杜婉婉却是空有其表,爆发起来的强悍,让人惊叹,还有一个习惯就是:抵不住男人的诱惑,特别美男。不过,她看男人的眼光还真不敢让人恭维,用关小颖的话,“她要靠得住,母猪飞上树”。不过说实在的,杂志社的男人还真有福气,这里可是集合了南北佳丽,尽可一饱眼福。

综上,我们仍旧淡定地做着自己的事,不理在大闹的杜婉婉,“极品,真是极品。”

“杜婉婉,你很闲吗?”莫贵人终于出现,对不依不挠的婉婉说道,“既然这样,在下班之前,把这份合同给我做好。”贵人啊,真是贵人,危难时候,救人于水火。

杜婉婉接过莫贵人的合同,还不忘叹息一句,“我的极品帅哥啊。”

终于熬到下班,还得赶回学校去接瓜瓜,片刻也不敢耽误,收拾东西就往学校跑,大家已经习惯我这样子了,所以一般下班后的聚会都不会叫上我。才刚出门,就看见站在宝蓝色的迈8赫旁边的人,是林清远。那晚之后我没见过他,又不好意思问花子。看情况,他过得不好,重重的黑眼圈,倦意尤甚,下巴冒出了暗青色的胡渣,连衣着都未打理,但是依然很帅,多了些颓废之感,但这不是我认识的林清远。

他已经看见我了,只得硬着头皮走上去,“嗨,好久不见。”而后绕过他那烧包的车子。

“小七,我以为可以忘的。”

听见这话,脚再也迈不出去,“林清远,你这又何必?”何必,抱着回忆不放,如果是另一个人像他这样对我,我会很感动,也会接受,但是这个人是林清远就变了,从我知道花子喜欢他的时候,就变了。

他走上来,拉住我的手臂,“我以为,一直以来是因为你没拒绝我,所以我还有机会。如果被拒绝了,我就该理所应当地忘了你。”良久,又听见他说:“这些日子我试过了,拼命地工作,拼命地做事,拼命地忘了你,事实证明,我做不到。”他从后面紧紧地抱住我,生怕我会推开。推开他,我下不了手,只能呆呆地任他抱着。

“哇。帅哥还没走,”杜婉婉大叫,立刻引起了其他人的目光,我第一次后悔怎么没相信杜婉婉的话。在我还在纠结怎么脱身时,又听见了杜婉婉的声音,“Silverdew!”少说已经话会死吗?我在心里没好气地想。

林清远大没多大的反应,客气地自我介绍:“我叫林清远,Silverdew,就拜托大家的照顾了。”

我转过身,向大家点点头,大家很会意地拉着要看帅哥的杜婉婉走了,临走时暧昧地朝我们看了一眼,尤其是莫贵人的那一眼,我就知道她可能误会了什么。

“小七”是谁啊,烦不烦,我现在发现‘小七’这名字怎么好像一魔咒,不耐烦地回过身,是钟韶,几日不见好像更帅了哈。不过我们可不熟,又想到那次的事,便不悦地说:“钟总裁来得不巧,我们这里已经下班了。”惊觉手臂一紧,弄得我生疼,忘了身边还有林清远,我们的事还没解决完。千万不要摊上这位钟大主子。“所以,您可能要改日再来了。”

“是吗?”钟韶不以为然,冲走不远的人群笑了笑,随即掏出手机,“喂,莫总,不知我们还有没有机会合作,我在贵公司大门口。”

莫贵人立马回头,看见钟韶,再远也立马赶回来,何况还没走到百米之外。

莫贵人回来,气喘吁吁,后面的同事则一脸看戏的样子。

“莫总,我想做个专访,”钟韶直插主题,然后看了我一眼,“希望小七可以帮我。”第一次被一个并不熟的人叫小七,感觉很怪,却不反感,好像他叫得理所当然。他的声音好听,叫得有些缠绵旖旎,好似情话。

杂志社的人没人知道我也叫小七,一脸困惑,莫贵人更是一脸不解,上哪去找个小七啊。

钟韶深深地看了我一眼后,“齐翎,Silverdew也可以。”所有人中除了陶美人,在场无不诧异的,我好像明白陶美人为什么从上次采访回来之后,就总是略有深意地看我。我是不是该感谢她没对其他人说。

暧昧不明的语气勾出了所有人的八卦神经,他们的眼神在我们三个人之间游走。现在唱的是哪一出啊,电视剧里的两男追一女?

从钟韶出现的那一刻,我就没错过林清远越来越难看的脸色,“荣幸之至,”我说出这句话就像裁判做出的判决。

清远神色冷下来,扫了我一眼,走到钟韶面前,“她早已经不再是你生活你的人了,何苦还来苦苦纠缠。”其实,清远,我也早不是你生活你的人了,想到晏殊《浣溪沙》有句,“满目山河空念远,不知怜取眼前人”。你的眼前人是花子,一直都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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